对话内容
作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先行试点城市,佛山在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打造阳光政府、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等方面取得不俗的成绩。自2015年5月28日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已有四部法规和三部规章正式施行,立法机制初步建立。
而随着今年十九大报告的提出,对法治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更高质的要求。作为建成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冲刺年,今年佛山是如何推进法治示范区建设的?又是如何围绕十九大精神继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一部规章是怎么产生的?十九大以后,地方性立法有哪些新内涵?今天让我们聚焦“科学立法创新管理模式,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这一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