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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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

对象细分

条件要求

高明区

本区城镇户籍家庭

在本区具有同一户籍地址的城镇家庭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家庭成员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的单身或离婚人士,及三代共同居住家庭的已婚二代及小孩可视为一个家庭,单独申请。

申请人家庭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家庭成员没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车辆(以购车发票为准);2.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

 

外来务工人员

(二)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且没有自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三)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并连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区户籍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家庭成员没购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车辆(以购车发票为准);2.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成立注册资本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