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调整《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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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管理条例》要求,我市对市辖五区小作坊《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禁止目录》)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监督抽检、风险评估结果等情况,拟将非发酵性豆制品中的豆腐皮剔除出《禁止目录》。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0日。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邮箱: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789972;传真:0757-82789997;

电子邮箱:1460990853@qq.com

 

附件: 《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