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的持久性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起点高,标准严,最终实现标准化作业,安全化操作,法制化管理。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经写入国家的法律中,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表示,企业要“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将能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大意义。
我市从2012年在国家、省有关文件的指导下,一直都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截至2018年3月份,我市累计标准化达标企业数量达35720家,达标数量一直稳居全省第一,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国家重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从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13大核心要素修订为8大核心要素,另外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安监〔2018〕21号)有提出“有关企业要按照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要求,落实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8个核心要素”。我市为更好、及时地落实国家、省有关标准化创建的要求,我局对我市的标准化评定办法进行了修订,以便于更好的指导、服务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办法》的起草工作,我局认真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研究了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精神;
2.我局对组织人员对标准化评定办法进行修订;
3.组织标准化服务机构部分专家草拟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及微型企业(含生产类个体工商户)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4.将修订的评定办法及相关附件(含评分细则)交由是安全生产协会征求意见,而后我局再次对评定办法及相关附件(含评分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5.将初稿发送5区安全监管局、32家标准化服务机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平台征求意见。并根据回收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19条、7个附件。主要包含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适用范围、评定原则、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工、评定程序、延期换证程序、撤销条件等内容。附件主要包含了一般企业及微型企业的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自评报告组成、申请评审表格样式、评审报告组成、延期申请表格样式、延期评审报告组成等。
四、主要内容解读
(一)第二条明确了标准化评定的适用范围。市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适用于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大行业企业的评定工作。
(二)第三条明确了标准化评定的原则。规模以上(含企业员工总数100人以上或全年企业销售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冶金等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企业员工总数50-100人的规模以下冶金等企业,可按照《佛山市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企业员工总数50人以下的微型冶金等企业和生产类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化创建可按照《佛山市微型冶金等企业(生产类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三)第四条主要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分工。市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工作,核准和公告冶金等企业市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区局负责辖区冶金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评审工作;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
(四)第五到第十一条明确了标准化评定程序及有关要求。主要程序包括企业自评、申请评审、评审及报告、审核与公告、颁发证书。
(五)第十二条到第十四条明确了标准化延期换证的程序及有关要求。主要程序包括企业自评、申请延期评审、延期评审及报告、审核与公告、颁发证书。
(六)第十五大点明确了撤销企业标准化证书的条件及有关要求。
(七)第十六条明确了标准化达标企业要每年进行绩效评定,对标准化运行体系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