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关于《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0号,以下简称“国土资发〔2017〕100号文”)等文件要求,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草拟了《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行办法》并已征求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等规定,对办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听取民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开征询公众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办法。
一、公示内容:《佛山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行办法》、《公平竞争审查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三、公示网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ssshg.com/)、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http://www.fsgtgh.gov.cn)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一)通过联系电话或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联系人及电话:区先生83120802;
(二)发电子邮件至邮箱7462062@qq.com;
(三)发传真至0757-83350078;
(四)寄信件至: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规划局办公室”;邮编:528000。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