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通讯员佛纪宣报道:12月12日,市委召开巡察情况汇报会,市委书记鲁毅用一天的时间认真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领导梅河清、杨朝晖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市委巡察工作汇报会,也是一次市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专题调研会。会上,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汇报了巡察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档案局等8个单位党组织的情况。据悉,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05个,其中,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8条,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鲁毅指出,各巡察组按照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8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较好发挥了市委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从本轮巡察情况看,一些市直单位党组织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具体问题还不少,有的还比较严重,集中表现为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缺失等六个方面问题。特别是被巡察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机关党建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和重视。他要求市委巡察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真正抓严抓实抓细党建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鲁毅表示,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将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专条写入新修改的《党章》,为进一步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努力方向。市委巡察机构和全体巡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研究深化政治巡察的内涵和重点任务,真正“巡”出震慑力、“察”出权威性,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鲁毅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反思,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整改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市委巡察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巡察成果多元运用机制,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
鲁毅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市委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突出重点,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等“四风”问题以及“微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创新方式,统筹推进市、区党委巡察全覆盖。要创新巡察监督形式、方法、手段,使巡察方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要重点加强市级与区级巡察的联动,探索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和联合巡察模式。三是压实责任,加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一级一级传导政治责任,营造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要对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不断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各区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区委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谋划好本届党委巡察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工作规划,科学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保持工作节奏、提高监督质量,确保市、区巡察全覆盖顺利完成。
鲁毅强调,市委巡察机构代表市委开展巡察工作,要按照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作为、开拓进取、创新方式,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把“四风”问题解决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步调一致,为把佛山打造成宜居宜业宜创新的现代化城市、建设“世界科技+佛山制造+全球市场”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