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等一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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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市长朱伟主持召开十五届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等工作,原则通过《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等一批文件。 

  会议提出,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拟出台《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该行动计划共分为四个部分,通过“降成本、助融资、促创新、补短板、搭平台、优环境”,到2020年,基本形成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制度环境,率先打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制造体系,制造业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家用电器、陶瓷建材、智能装备等优势产业具备国内一流竞争力,成为全国制造业发展的示范。 

  会议明确,为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拟出台《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该行动计划共分为三个部分,配套制定了23项具体任务,到2019年底,实现我市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标准引领”作用显著、“佛山制造”品牌效应凸显、企业质量意识大幅提升。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政府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食盐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出台《佛山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该方案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我市食盐监管体系、调整食盐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食盐监管执法力量配置、明确市直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改革过渡期的有关问题等内容。 

  会议强调,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拟出台最新《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办法》和《关于提高佛山市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办法》共分为六部分,包括分类救助原则、分类救助标准和范围、对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法律责任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关于提高佛山市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对低保标准、补差水平、资金安排、执行时间等予以说明和规定,全市低保标准统一由630/人月提高到900/人月,全市低保补差标准统一不低于530/人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