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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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市长朱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讨论了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原则通过《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文件。 

  市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强调:一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市政府系统要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奋力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作出更大贡献。二要坚决落实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引导党员干部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全市政府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强调:一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突出位置;三要不断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会议确定,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研究出台《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等文件。《佛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明确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切实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佛山市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实施方案》提出,全市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工作自2018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实现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全面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约用水工作。 

  会议明确,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认识湖泊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作用,研究出台《在全市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基本拆除,违法养殖全面清除,入湖排污口全面整治,湖泊富营养化和蓝藻水华得到有效控制,工程设施达标加固全部完成,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良好水体水质保持稳定,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还湖泊以宁静、和谐、美丽,实现“坝固、水清、景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认为,要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工作,规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行为,研究出台《佛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规划与建设、运营与维护、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将有效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使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