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综述】 2015年,佛山市机构编制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管理创新,较好地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积极发挥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启动建立佛山市政府职能综合管理系统等;完善商事制度后续监管制度,提请市政府印发《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在全市统筹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至9月,各区实现自然人“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探索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力量、设立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等;调整理顺一批管理体制难题,牵头推进中德工业服务区体制调整,推进佛山高新区与狮山镇“园镇融合”方案,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等;通过调结构、优布局、盘活编制,保障民生领域机构编制需求;设置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组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业学院、中德工程学院、南洋研究院等3个内设科研机构进行设立备案,明确南海区金融办对广东-诺丁汉高级金融研究院的管理权限,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办加挂“三山新城建设局”牌子等,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加强事业单位治理和监管,继续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组织专人对已登记年检的192家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梳理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105项等;严格落实控编减编,全年收回事业编制880个;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对全市五区和市直66个单位2014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评等。

  【佛山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立并运作】 2015年7月,佛山市在广东省率先成立了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9月,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佛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审议通过《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市、区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目录》。10月,市政府印发《佛山市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市编办积极发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推进各专题组、功能组开展各项职能转变工作,协调解决全市“一门式一网式”等重点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权责清单管理】 2015年,佛山市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工作。启动建立佛山市政府职能综合管理系统,以实现对权责清单的统一管理、分散应用,至12月,完成系统开发需求调研,开始编制系统说明书及设计系统原型。起草市、区两级政府权责清单日常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政府权责清单日常管理范围、部门、权限、流程等内容,草拟《佛山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阶段性完成试点编制层级管理权责清单工作,印发公布实施涉及民生重点、群众关注、执法职权多的教育、农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4个试点部门的层级管理权责清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年,佛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推进。一是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月,根据市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市编办牵头开展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10月,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共清理28个市、区两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6项,其中取消38项、调整为内部审批21项、提请上级调整规范13项、调整为行政许可84项、调整为其他类70项。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二是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8月,市编办牵头开展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提请市政府于12月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要求、范围和主要任务,并分工细化成11项任务,形成进度安排表。12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被列入市政府《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促进创业创新的若干措施》,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

  【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制度的完善】 2015年2月,佛山市政府印发《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工商部门、许可审批部门的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并指导各部门制定后续监管办法。

  【“一门式一网式”改革】 2015年7月,佛山市在全市统筹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至9月,各区实现自然人“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改革后,实行“一口受理”,窗口平均减少15%,工作人员平均减少30%,群众办事等候时间缩短50%以上;实施“一套标准”,同一事项基本实现无差别服务、流水线管理;整合“一个后台”,建设全市“一门式”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联通各区“一门式”综合受理系统和各部门专线系统,打破数据壁垒;建设“一个网厅”,实现市、区、镇三级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网厅,其中63.77%的事项实现电子化网上申报,54.76%的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国务院职转办、中编办、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办对佛山的改革予以充分肯定,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省长朱小丹、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以及中编办副主任李晓全、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等领导相继视察改革情况并予以高度评价。9月,广东省政府成立“一门式”改革专责小组推广佛山改革经验。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 2015年,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佛山市探索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区以单独设立或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农业综合执法队,构建完善的市、区两级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二是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归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执法职责,统一市、区机构设置及其名称,明确市、区职责分工。三是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在编制分配上不断向基层执法体系倾斜,在全年下达的机动行政执法编制中,各区占90%以上,并明确分配下达区的行政执法编制主要用于镇街执法机构。四是设立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察支队。继2014年率先在全省公安部门设立“环保警察”后,于2015年5月设立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两法”衔接工作。

  【管理体制调整】 2015年,佛山市调整理顺一批管理体制难题。推进中德工业服务区体制调整,将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由挂牌调整为与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合署,明确权责分工、进一步理顺了中德工业服务区管委会、佛山新城管委会及乐从镇的管理关系。推进佛山高新区与狮山镇“园镇融合”方案,结合粤桂黔高铁经济带试验区建设和狮山镇“上精下实”改革,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将市工商、质监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区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设立市场监管局。完成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调整市本级国土规划局的内设机构,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并从市农业局、市住建管理局相应划转职责与编制;各区在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设置不动产登记局。为地方立法建立工作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局设置立法工作内设机构,并为地方立法工作新增配备专门的编制,为地方立法权的实施提供保障。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体制调整,提出机关政务与后勤管理事务分开、后勤管理与后勤服务分开的改革思路并获得省批复同意。制定参公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重新明确第一批11个单位的职能,并对若干编制使用效率不高的单位进行编制调整。顺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森林公安等专项体制改革。理顺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对市路桥公司和铁投集团监管职责,明确市住建管理局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统筹部门。

  【民生领域机构编制需求保障】 2015年,佛山市编办通过调结构、优布局、盘活编制,保障民生领域机构编制需求。公共卫生事业方面,撤销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市皮肤病防治所,组建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同时做大做强市健康教育所,促使公共卫生服务的“防”与“治”同步提升、互利共赢。扶持残疾人事业方面,通过适度增编、从同类事业单位调剂人员、统筹利用职能相近的服务部门编制、后勤工作社会化等多种渠道解决用编需求,成立集教育、康复、养护于一体的市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教养学校,重点解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等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在市启聪学校加挂“特殊教育支援服务中心”牌子,增加该校对非本校残疾儿童的教育支援和学前教育职责,实现特殊教育15年全覆盖。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方面,通过对学生数连续减少的学校进行收编,对小班化教学成效突出的学校予以扩编,合理分配教师编制资源,创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编制管理办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机构编制需求保障】 2015年,佛山市编办着力服务中心工作,促进城市升值,保障产业和城市转型升级的机构需求。一是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的战略部署,设置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以国际视野发展佛山市机器人产业集群,为全省智能装备技术创新和制造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响应政府针对中小企业的“暖春行动”部署,组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突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决心和责任。三是服务科技创新,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创业学院、中德工程学院、南洋研究院等3个内设科研机构进行设立备案,缩减机构设置的审批流程和时间,为更好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推动佛山市科技创新提供更多智力平台。四是服务金融改革,积极推动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明确南海区金融办对广东-诺丁汉高级金融研究院的管理权限,落实广东-诺丁汉高级金融研究院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办加挂“三山新城建设局”牌子,构建三山新城与广东金融高新区“一区双核”的发展布局。

  【事业单位治理和监管】 2015年,佛山市编办继续加强事业单位的治理和监管。继续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全年全市有1570个事业单位按要求报送了法人年度报告;对市直3个未按期报送法人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开具《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警告书》给予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诚信的信息在省登记管理平台予以披露。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采集市直188个事业单位包括法人、住所、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业务范围等法人登记信息,形成规范、完善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目录,强化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组织专人对已登记年检的192家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并进行电子化扫描备份,为下一步开展信用档案数字化管理打下基础。在2014年编制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继续梳理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105项,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法律机构对两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清单(共825项)进行合法合理性审查,发现行政主管部门可能擅自将职能移交下属事业单位的有14项,与其他事业单位可能存在职责交叉的有83项,可移交社会组织承担的61项,为纠正解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提供了依据,实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完成市第一中学、市中心血站等第一批法人治理试点单位的章程制订和理事人选的遴选,分别成立了第一届理事会,并召开了理事会议;启动第二批市中医院、市图书馆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并加强各区开展法人治理试点工作指导,扩大试点范围,巩固试点成效。

  【控编减编】 2015年,佛山市编办严格落实控编减编。针对全市事业编制总额超出控编基数,军转干部安置和公安专项编制政策性超编等问题,明确市直和各区控编减编措施、工作要求以及各类编制控编减编基数,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和日常监管,对事业编制超过控制线的区加强监控和指导,确保各项控编减编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纳入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监督、财政审计监督工作内容和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事项,将控编减编工作纳入全市绩效管理范畴,切实加强控编减编工作的力度,经过努力,共收回事业编制880名,解决了佛山市事业编制总额超出控编基数的问题。针对编外人员参与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摸底,各区共排查执法队伍200多支,检查参与执法的人员1万多名,清理出12名编外人员回归行政执法工作辅助岗位。

  【绩效管理】 2015年,佛山市编办(佛山市绩效办)以“客观结果—公众满意”为双重导向对全市五区和市直66个单位2014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评。通过“两代表一委员”评价、专家评审、机关互评、指标评价、领导评价等5个环节考评,对市直38个数源单位提供的7681客观指标,加上30位专家评审、517名“两代表一委员”满意度评价打分、354名机关班子成员互评、市领导打分的主观评价,得出2014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布,顺利完成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针对各区和市直单位不同工作特点,市绩效办按“决策有目标,执行有标准,考核有依据”的要求,运用“层次延伸分解法”,不断完善2015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配合市委办、市府办督查部门,对各区、各单位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季度督查。

  (梅益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