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文明建设

 

 

  依法治市

  【综述】 2015年,佛山市以《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要求为抓手,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佛山。2015年,佛山市印发实施《佛山市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推进方案》;推进“法治区”和“法治镇街”创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审批事项420项、向社会转移职能188项,市向区下放事权212项;全面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地方立法权顺利落地,第一批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顺利推进;通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一对一”市长法律顾问、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直联村居等机制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19142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937313468人,法院系统共执结案件35475件;全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工作成员单位达115家;法治文化建设有序推进;顺利通过省对佛山市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情况的考核验收。

  【法治佛山建设】 2015年,佛山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实施《佛山市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推进方案》,使佛山市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法治区”创建和“法治镇街”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创建活动各有特色,三水区被评为全国创建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

  【法治政府建设】 2015年,佛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争创示范区。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共取消审批事项420项、向社会转移职能188项,市向区下放事权212项,各区平均向镇(街道)下放事权255项。开创“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模式。全面推动“一门式”改革。禅城“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引起省、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门报道,入选2015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十大最佳”案例。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以佛山建设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试点为契机,深入开展全面工作。推进地方立法权落地,为全面系统地建立具有佛山特色的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第一批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中的

  《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佛山市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由市政府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社会治理法治化】 2015年,佛山市把通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各级部门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继续实行“一对一”市长法律顾问、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制度,在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首创并正式实施“三官一师”直联村居机制,让公益性法律服务惠及每位群众,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进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各区科学划分各级网格,配齐、配强网格长、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建立健全走访、研判、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制度。

  【司法公正】 2015年,佛山市司法工作有效开展。“两院”(法院、检察院)办案效能明显提升。全年全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19142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919人,破案率44.6%。检察机关批准逮捕8017 12507人,不批准逮捕7391401人;审查起诉937313468人,审查不起诉205332人。法院系统共执结案件35475件,执行到位金额87.9亿元,为佛山经济建设、国富民安起到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至年底,全市 “两法”衔接工作成员单位共115家,形成市、区两级同步运行工作体系,

  “两法”衔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强“佛山护航志愿服务队”建设,继续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为工作目标的专业志愿服务,引入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全面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行为评定,促进检察机关作出对涉罪未成年人最有利、最适合的决定与相关措施。

  【法治文化建设】 2015年,佛山市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普法办经过多轮现场调研、评估、考证,评定“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单位79家。 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普法办共同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不定期组织各类普法培训,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开展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等的宣传教育。市委依法治市办坚持办好《佛山依法治市简报》。

  【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20次全体会议】 201556日,中共佛山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第20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全省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会议暨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讨论研究并通过《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201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佛山市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推进方案》和《关于通报表彰我市法治建设成绩突出单位的决定》等4份文件。市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刘悦伦作重要讲话。  刘悦伦强调,法治是推进治市理政的“利器”,要紧密结合佛山实际,在做好设区的市立法权准备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社会建设上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格局。 

  【法治镇街创建工作调研】 20155月,佛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市人大代表、市综治办负责人赴五区相关镇(街),对佛山市“法治镇街创建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认为,各区严格落实《广东省法治镇(乡)创建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创建工作框架基本成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稳步推进,镇(街)法治环境有明显的变化,法制镇街创建工作推进比较顺利。  调研组发现,佛山市法治镇(街)创建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创建工作开展不平衡,创建势头参差不齐。二是创建工作协调、联动力度不够。三是创建工作考评机制“粗线条”,可操作性不强。四是创建工作社会参与度不够广泛深入。同时,调研组还为佛山市“法治镇街创建工作”提出建议。

(梁倩婷)

  依法行政

  【综述】 2015年,佛山市依法行政工作围绕推进“法治佛山”建设,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等市中心工作,出台《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和《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办法(试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打造政府服务“佛山模式”;健全行政审批标准化、行政服务标准化,编制完成《政府服务体系审批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审核确定1373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立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制度、“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机制;积极应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对4个区(禅城、南海、高明、三水)、22个镇(街道)、29个市直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绩效满意度报告,佛山法治政府绩效满意度位居全省地级市之首。

  【依法行政考评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 2015年,佛山市在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首次引入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政府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对4个区(禅城、南海、高明、三水)、22个镇(街道)、29个市直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分数按30%的比例纳入各考评对象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成绩。

  【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 201510月,佛山市府办公室发布《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和《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办法(试行)》。两“办法”作为2013年出台的《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配套制度,促进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同年,佛山市还构建多形式、多层级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逐步实现法律顾问工作从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的全覆盖。

  【行政审批标准化及行政服务标准化】 2015年,佛山市编制完成《政府服务体系审批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审核确定1373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逐步在廉政风险科技防控体系建设、网上办事大厅、“一门式”政府服务体系建设中应用。推行细化要件标准,细化流程标准,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制定信息化管理标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应用标准的行政审批“五标准”。

  【地方立法权促进依法行政】 2015528日,佛山首次获得地方立法权,政府法制机构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以地方立法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推进精细立法、精准立法。佛山市第一批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中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佛山市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由市政府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法治政府绩效满意度全省第一】 20157月,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发布《2014年度广东省法治政府绩效满意度报告》,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法治政府绩效满意度佛山居全省第一,其中服务效率、总体表现、社会治安等指标,佛山均跻身全省三强。该报告是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连续第二年开展此项第三方评价,评价指标共10项,分别是政策公平、执法公正、政务公开、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政府廉洁、市场监管、社会治安、依法行政和总体表现等。

(黄焯怡)

  基层政权建设

  【综述】 2015年,佛山市共有村委会328个,其中禅城区54个、南海区67个、顺德区108个、高明区51个、三水区48个;共有居委会411个,其中禅城区90个、南海区182个、顺德区96个、高明区21个、三水区 22个。2015年,佛山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全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培训班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在佛山禅城召开;启动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研究和推进“建立社区行政事务事项准入制度”“制定社区行政事务事项三个清单”“建立社区工作综合考核评比指标体系”等社区减负专项行动;完善社区民主协商机制,至2015年,全市建立“社区参理事会”“社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家乡建设委员会”“村(居)议事监事会”等民主议事和决策机构690个;完善基层民主监督制度,村(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

  【社区建设】 2015年,佛山市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禅城区“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得到民政部和省的认可。317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培训班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在禅城区召开,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致辞并充分肯定佛山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要求全国各地借鉴学习。市委、市政府把在全市推广“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改革列入

  《佛山市2015年重点改革专题》,并印发《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佛山市“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完成2014年以来全市“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年”工作的验收总结。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佛山市社区减负工作方案》,启动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研究和推进“建立社区行政事务事项准入制度”“制定社区行政事务事项三个清单”“建立社区工作综合考核评比指标体系”等社区减负专项行动。构建“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学习“三社联动”“政社互动”先进经验,起草佛山市“三社联动”实施方案,加快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协调联动的社区服务机制。

  【社区治理】 2015年,佛山市深化社区协同共治,探索推进社区协商建设。各区结合自身特点,在现有村

  (居)民会议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组建参理事会、议事会、议事监事会等民主协商组织,作为村(居)民议事和监督村(居)务的常设机构,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至2015年,全市建立“社区参理事会”“社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家乡建设委员会”“村(居)议事监事会”等民主议事和决策机构690个,进一步保障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权利。3月,民政部调研组到三水区调研“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充分肯定村(组)议事会和家乡建设委员会建设经验。部署开展社区网格化治理示范点工作,确定南海区里水镇金溪社区、狮山镇罗湖社区作为市级社区网格化治理示范点创建单位。8月,《乡镇论坛》杂志社、民政部当代基层民主促进中心在佛山举办“社区创熟:社区善治的有益探索”主题论坛,并推介南海区打造“熟人社区”工作经验。

  【村(居)务公开】 2015年,佛山市大力宣传贯彻《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印发《佛山市民政局 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加强〈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把城乡基层作为《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宣传教育实施的重点区域,开展为期2个月的《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示范性宣传活动,采取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开栏等多样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结合律师服务村(居)、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村(居)务公开法律意识,提高基层民主监督水平。升级改造全市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联合推进加强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区参照“广东省农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指导模板样式”,严格落实“选址恰当、设置规范、版面统一、全面实施”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公开栏升级改造和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至2015年年底,全部村居完成了公开栏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后的公开栏规格较高,美观实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推进。继续开展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创建,确定三水区西南街道洲边村、芦苞镇西河村为2015年度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以上两个示范点按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创建内容,不断完善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促进流动人口有效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畅通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渠道,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推动农村社区公益性服务、市场化服务创新发展,强化农村社区文化认同感。

  【基层民主监督】 2015年,佛山市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学习新出台的《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贯彻落实对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新要求。召开全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出台加强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经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同意,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佛山市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区按照《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该指导意见要求,制定符合各区实际的实施细则,从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运作机制、奖励惩戒等方面,全面规范和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2015年年底,市民政局会同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各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听取各区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的汇报,了解各区执行《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进展成效,以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吕龙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