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行动方案(2014~2020年)

佛府〔2014〕1号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企业、基层发展需求,努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佛山”创造优良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解放思想、转变职能。 

  以更大决心突破思想和利益的束缚,积极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依法、民主、科学治理,激发和增强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以民为本,提升服务。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群众生活富裕安康放在一切思想、工作的首位,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最大追求。大力建设民生工程,着力提供丰富的公共产品和优质的政务服务。 

  (三)突出重点,全面覆盖。 

  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期待,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项目,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库予以推进落实。实行市、区、镇(街道)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把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全市政府系统的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公务员。 

  (四)狠抓当前,着眼长远。 

  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作为一项长期目标和任务,既要有长远战略举措,又要从现实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当前政府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众满意度。 

  三、满意标准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标准是:民生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四、工作目标 

  2014年全面启动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狠抓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初步实现政府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干部素质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投资者、企业、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6年,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和投资者对政府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形象、品质显著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显著增强。政府绩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形成佛山政务品牌和影响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示范城市,成为全国知名的、理想的投资热土。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发展为民,建设民生政府。 

  1.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理念,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实施专利、品牌、标准战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实现包容性增长。落实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政策,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鼓励群众创业创富,实现藏富于民。 

  2.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政策,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平台。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投入力度。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系、就业区域服务、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惠民、福利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统一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最低标准,保障均等化建设质量。 

  3.推进民生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服务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平价医疗服务机制,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强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组团联网运营,促进社会资本办医,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探索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打造“魅力佛山四季情韵”、秋色欢乐节等文化品牌;倡导和推广“微文明”行动,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市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住院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促进重点困难人群就业。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力争2020年实现全市在职职工全覆盖。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全程覆盖、责任明晰、机制完善、协同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2016年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评价性抽检内在合格率要稳定在95%以上。推动民生实事办理制度化,每年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6年,力争我市民生政府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建设健康宜居城市环境。持续推进城市升级、“三旧”改造、“1+2+5+X”组团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改善城市面貌,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狠抓大气污染防控和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广佛跨界河涌的整治,加快淘汰黄标车步伐,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动农村污染防治,加快推进佛山植物园等一批公园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让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美。力争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3%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积极开展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作,加快城际、区际、镇(街道)路网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完善智能公交和慢行系统,为市民提供畅顺便捷的出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佛山”“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大力整治“黄赌毒”,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5.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积分入户和高技能人才落户政策,让更多异地务工人员成为“佛山人”。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在临时住房、就业扶持、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劳动仲裁等作用,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优势,加快培育异地务工人员社会服务中心和互助组织,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实际帮助和服务。 

  6.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落实特殊群体和特定项目财政补贴。扩大联动机制临时价格补贴范围,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机制,提高五保供养对象、“三无”老人保障水平。加大弱势群体免费法律援助力度,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大革命老区、华侨农场和贫困农村帮扶力度,做好扶贫开发和对口援建工作。 

  7.完善政民互动机制。建立健全政民互动平台,整合市领导“微访谈”、民生直通车、纠风热线、“12345”政务平台等现有渠道,搭建改革发展市民建言献策平台,探索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线上线下问计民生、汇聚民智,打造全方位、常态化、规范化的政民互动体系。建立健全民意收集、处理、反馈和通报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二)坚持务实干事,建设高效政府。 

  8.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市、区、镇(街道)行政职能库系统,对政府机构职能进行清单式动态管理。进一步清理、下放、转移行政审批事项,稳步推进政府职能向基层和社会转移。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构建多元监管体系,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确保下放和转移事权规范有序运转。 

  9.建设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打造集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监察系统于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市、区、镇(街道)、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四级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进“网络行政”“网络问政”“网络监督”三网融合,建设政务数据中心,形成集网上办事、综合服务、指挥调度、决策支持、效能监察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大后台。加强行政审批效能建设,全面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网式运行、一次性缴费、一套标准服务”的“五个一”审批和服务方式。推进工商登记制度和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开展行政职权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和公开行政审批权实施的全过程。力争到2016年,审批业务流程改造、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市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整合完善“12345”话务平台,打造“市民之窗”自助服务品牌,营造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务环境。 

  10.提升政府执行力。完善大部门制改革,适时调整优化大部门设置,最大限度整合分散职能,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机制,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执行不力等问题。优化内部人员结构配置,减少中间平行管理层次,充实提升一线执法、办事人员比例。按照统一规范、量化管理、奖罚分明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效执行机制,实行推进落实工作的目标、时限、责任人、要求、措施“五落实”制度。深入开展督查督办和考核,通过行政监察、政务督查和限时督办,确保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项目得到落实。对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及时通报情况,严格追究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11.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通过放宽市场准入、规范涉企税费管理、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深化佛港澳紧密合作等一系列措施,打造市场准入统一透明、资源配置公平高效、企业运营成本有效降低、政府服务管理行为更加规范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全省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城市。 

  12.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兴务实干事之风。健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和现场办公等常态化机制,建立市直机关业务科室下基层、察民情、优服务常态化机制,强化与基层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深入推进“三统一”绩效管理,整治“庸懒散奢”。着力改进文风会风,精简公文数量,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发文;精简会务活动,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电视电话会议,提高会议实效。坚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将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部门全部列为被评议对象并纳入各级绩效考核,完善市、区、镇(街道)三级作风暗访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3.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将权力行使的法律依据、执法主体、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向社会公布,同时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带头维护法律权威,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14.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决策权限,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市级统筹与协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专家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事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健全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法性审查、定期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 

  15.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依法界定行政执法权限,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6.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分别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考评。2016年,考评新增法治政府公众满意度调查,力争法治政府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7.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议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认真落实佛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探索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加强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强化信访机关与复议机关、仲裁机构及司法机关的联系与协作,实行“诉访分离”;实施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18.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2次。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初任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四)坚持讲信守诺,建设诚信政府。 

  19.加强政府机关诚信建设。建立统一的市政府政务诚信管理机构及征信系统,编制政府机构及公务人员政务诚信征信目录,以“契约式责任政府”理念,致力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诚信建设。加强政府诚信日常管理,建立政府失信行为信用风险预警机制,严格规范履行各类重大合同及担保行为,努力形成言必行、行必果、果必信的诚信氛围,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使公众对政府信用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20.加强公务人员诚信建设。制定公务人员诚信征信指引,规范公务人员诚信行为。建立公务人员诚信档案,推进公务人员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把公务人员的诚信和失信情况记录在案。建立公务人员诚信考核机制,逐步将公务人员诚信情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务人员诚信教育,不断增强公务人员的诚信意识。 

  21.加强诚信政府环境建设。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全社会信用平台和信用监督管理体系,推进佛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涵盖社会组织信用、事业单位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信息等的联合征信系统。深入开展“两建”工作,打造诚信商圈、诚信市场、诚信行业、诚信企业等诚信品牌。创建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模式,着力优化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诚信文化培育,完善诚信教育、守信激励、失信预防和惩戒等制度机制,营造良好的诚信人文环境,塑造城市诚信品质。 

  (五)坚持为民负责,建设责任政府。 

  22.完善权责一致的行政运行机制。理顺政府内部权责关系,编制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厘清和明确权责主体和权责边界,有效评估和监督权利主体的履责行为。建立责权对称、层级清晰的部门责任制,将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科学明确地分解到各个部门。建立主体明确、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职级和岗位,杜绝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情况出现。 

  23.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全面落实首长问责制,进一步明确问责对象,规范问责主体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包括问责标准、问责程序、问责范围、问责主体、问责救济在内的全市统一问责机制。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确定各环节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动态评估责任追究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责任追究监督机制,及时将问责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4.加强社会监督和问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特约监察员、纠风志愿者、市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参与问责和责任追究的渠道,保障群众、媒体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检举和建议的权利。结合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政府及其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处理机制,接受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监督。 

  (六)坚持激浊扬清,建设廉洁政府。 

  25.完善廉洁从政的教育机制。坚持开展纪律教育,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和方法,增强教育实效。建立谈心提醒教育制度,对干部存在的有悖廉洁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发挥先进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宣传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倡导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 

  26.完善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全面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活动,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机制,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完善法律监督机制,规范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审计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和回复人大议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的监督和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完善网络反腐联盟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败。 

  27.完善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运行边界、程序,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推进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教育、市直机关单位廉政风险科技防控等平台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监管体制改革,健全“一委一办一中心”监管模式,统一规范招标流程和评标标准,推行网上招标、电子评标等电子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因素干预。建立完善标后信用评价和应用机制,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28.完善从严治腐的惩戒机制。健全腐败案件揭露发现机制,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工作。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反腐败合力。完善以案治本工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原则,建立健全“一案三报告”制度和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扩大惩治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建设“六个政府”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统筹确立年度重点项目,以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把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进人关。完善公务员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服务宗旨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围绕“争当改革先锋 争做人民满意勤务员”,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公务员任用和管理制度,落实群众对公务员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任用起来。 

  (三)加强工作落实。 

  各级政府要依据本行动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将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任务量化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做到任务、时间、权责、要求、措施“五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待督促检查,对监查过程中提出的意见,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四)加强舆论宣传。 

  统筹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活动的宣传,展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决心、达到目标的信心和为民服务的真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同度,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推动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更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反面典型、落后单位和个人,最大限度压缩“不满意”空间,推动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督导考评。 

  成立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督导工作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狠抓督促整改。市纪委监察局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实施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在全市范围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市民群众为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的监督员,对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形成综合评价机制。将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统一纳入市绩效管理体系,市绩效管理办公室和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督导工作组共同组织对各级各单位推进人民满意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评,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七、附 则 

  (一)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市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与人民满意政府建设。 

  (二)本行动方案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根据实施情况逐步完善。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