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计划生育

 

 

  婚姻登记

  【综述】 2014年,佛山市抓好全市婚姻登记日常管理和高峰期登记工作。加强各区婚姻登记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确保全市婚姻登记工作开展有序、规范。重点做好涉港澳台和涉外婚姻登记工作,以及如 “·20”“9·9”等特殊日子的婚姻登记高峰期工作。

  2014年,佛山市共办理结婚登记 39657对(其中国内居民 39375对,涉外、华侨、港澳台 282对),离婚登记 9512对(其中国内居民 9404对,涉外、华侨、港澳台 108对),补领结婚证 6095对(其中国内居民 6017对,涉外、华侨、港澳台 78对),补领离婚证 382宗(其中国内居民 378宗,涉外、华侨、港澳台 4宗)。

  【婚姻登记员培训】 2014 11月,佛山市举办全市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各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业务科长、婚姻登记员和未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该次培训主要是为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塑造服务形象及对婚姻登记员进行减压体验。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及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开展推进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实施意见》要求,为确保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佛山市组织 28名婚姻登记员参加广东省民政厅举办的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班。组织各区部门业务负责人、婚姻登记员赴广州市黄埔区和深圳市南山区、龙华新区婚姻登记处调研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 2014年,佛山市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组织各区分管业务负责人、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举行婚姻登记工作座谈会。各区重点汇报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探讨婚姻登记疑难问题。

  (吕龙锋)

  计划生育

  【综述】 2014年,佛山市常住人口出生率11.36‰,自然增长率7.44‰,全面完成广东省下达佛山市的人口指标任务。佛山市和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被评为广东省 201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广东省政府通报表彰。

  【计划生育领导机制】 2014年,佛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其他领导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考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职责。各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挂钩帮扶制度,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2014年,佛山市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资源,健全计划生育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佛山市没有出现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计划生育舆情。开设媒体计划生育宣传专栏,拓展新宣传平台。推动人口文化建设并取得新成效,禅城区石湾人口陶文化天地、南海区狮山镇健康体验馆、顺德区“人”“生”“家”系列人口文化阵地和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教育学校被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示范基地,南海区狮山健康体验馆、顺德区“家文化”主题理念人口文化园、三水区荷花世界人口文化园被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十佳”宣传创新项目。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2014年,佛山市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开展对象资格审核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标准,将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 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150元。围绕“妇幼健康服务年”主题,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生育关怀行动等,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

  【孕前产前服务】 2014年佛山市面向常住人口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全年为 2.9万对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 99%以上。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共为 7.7万名孕妇提供了规范的地中海贫血初筛检查服务,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助。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2014年,佛山市广泛开展流动人口“春风送温暖”活动,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作试点工作,完善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模式。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政府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纳入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市政府出台《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均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其中,推动公共服务管理措施、有关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2014年,佛山市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及时回应各界关注,发布政策指引,按照省的要求全面简化审批流程,方便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手续。从 20143 27日开始受理群众申请至 12 31日,全市共受理“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 13108例,其中审批同意13038例。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督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各类计划生育信访,全市全年无重大违法行政案件,无群访、闹访和突发性事件。推进便民利民,公开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计划生育信息监测】 2014年,佛山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统计预警预报机制,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和统计动态监测工作。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从制度层面预防信息泄密事件发生。深化应用佛山市全员数据共享平台,提升部门数据比对能力,提高数据完整率、逻辑准确率和网络化协作水平。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利用出生证打印系统,核对全市 58家产科医院分娩信息,提高计划生育出生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 2014年,佛山市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将完善制度与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相结合,加强日常监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查处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和个人。

  【计划生育队伍建设】 2014年,佛山市充实配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落实镇(街)、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计划生育专干为村(居)委委员或享受同等待遇。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对各层次、各岗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开展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提高全市计划生育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

  (何敏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