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佛山市委政法委

  【综述】 2014年,佛山市各级政法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成效明显。

  【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014年,佛山市政法部门以“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为主线,通过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区级的主体责任,以及牵头部门主导责任,严防死守、依法打击、标本兼治,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各级各部门积极排查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率为 96.1%;其中纳入广东省台账、佛山市台账的化解率为100%。特别是在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方面,通过落实包案责任、推进法治村(居)建设、努力建设阳光财务村务、加强农村综治维稳力量、创新民意沟通机制等措施,积极稳妥解决矛盾最集中的突出问题,取得较好成效。市委副书记李子甫在全省推进涉农矛盾化解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推广。

  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抓好社会动态掌握、矛盾纠纷排查、形势分析研判、现场应对处置、部门协调联动等主要环节,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成功破获一批涉恐案件,确保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风险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着力将社会矛盾隐患防范和消解在萌芽状态。重新修订佛山市风险评估制度,汇编风险评估工作实务手册和风险评估典型案例,发放到各区和市直各成员单位供学习。建立评估专家库,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遴选出一批评估专家和专业机构,为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专业咨询、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开展专项排查,对存在较大隐患的在建重大工程项目,采取暂停施工、调整规划、完善方案等措施,及时堵塞漏洞。

  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坚持着眼长效、主动治理,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形势量化分析评价制度、每月维稳形势联席会商制度、维稳信息网络制度、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维稳工作考核制度、信息报送等多项长效制度,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化、科学化、常态化水平。

  【平安佛山创建】 2014年,佛山市将创建“平安佛山”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着力抓好创建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和平安家庭,重点整治,宣传发动,群众的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完善社会治安整治长效机制。佛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佛山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对重点地区和问题的认定、挂牌、整治、摘牌等一系列工作进行规范,分两批对挂牌重点地区进行通报挂牌。全年共挂牌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市级 16个、区级 26个。其中,市综治办牵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宣传部、人行等部门开展了防范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破获电信诈骗案件2178宗,同比增长 5.7倍,并编成《佛山市防范打击电信诈骗案件调研报告》,被推广至全省,获广东省副省长李春生批示“转发各市公安局参阅”。

  动态开展平安村居建设。加大平安村居创建力度,全市平安村居创建达标率95.8%;建成封闭、半封闭和物业管理安全小区逾 5000个,过半数实现“零发案”。印发《佛山市“平安村居”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和《考评验收标准》,从平安村居建设的组织领导、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平安宣传、群众安全感等 6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设标准,并首次把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纳入平安村居考评。同时,加强对平安村居的复评,南海区对 2013年获评“平安村居”中的8个不达标村居进行摘牌,禅城区摘牌村居 3个。

  全面推进“平安细胞”创建。2014年是佛山市“平安细胞”工程建设第二年,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其中,创建“平安医院”,实现了一级以上医院全覆盖;创建“平安市场”,升级改造市场 310个,创建率86.11%,分别有 10个、2个市场被评为广东省、全国年度诚信示范市场;创建“平安交通”,覆盖工地、公路、车站、港口、渡口等场所,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创建“平安校园”,突出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稳定、防溺水、校车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应急、法制副校长制度建设、安全评估等工作的落实,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率达94.5%,建有市级“安全文明校园”266所,省级“安全文明校园”30所。

  以打开路、打防结合。以“能破案、多破案、快破案”为标准,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打创平安,强力推进“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市接报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0%,其中“两抢”“两车”“两入”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9.7%21.7%10.6%,命案破案率100%,百名民警逮捕数居全省第一,“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综合战果居广东省第二,其中打击整治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涉车犯罪 3个单项居全省第一。深入推进“全能神”专项整治行动,狠抓摸底排查、破案攻坚、宣传教育、转化攻坚各项措施的落实,打击整治战果居全省第一。

  【司法体制改革】 2014年,佛山市各级政法机关以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司法工作发展瓶颈为动力,以法治佛山、平安佛山建设为主线,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效率和公正廉洁水平。

  探索审判长负责制和主任检察官负责制。法院系统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大执行”格局,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12.83万件,办结 11.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 12.1% 8.4%;一审判决发改率为2.85%,同比下降 0.21个百分点。检察系统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调整内部机构设置,效果较好。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 15103人,起诉 16745人。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4 11 27日,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确定佛山市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 4个试点市之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及南海区、顺德区法院、检察院被列为试点单位,综合开展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和两院人财物由广东省统管等四项改革。佛山市迅速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12 4日,市委常委会学习、传达、贯彻省“11·27”会议精神,研究佛山市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安排,强调协调配合,明确了各级党委政法委的牵头总责任,以及法院、检察院的改革主体责任。二是成立专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子甫任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组织、人事、编制、人大法工委、财政、人社、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司改办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全市司改试点工作。三是深入调查摸底。根据市委常委会的精神,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对试点单位的人财物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及时与省相应部门沟通。四是调整完善相关改革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各项试点工作按照省的要求稳步推进。

  完善“大执行”格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加强佛山财产查控网建设,实现了财产查询、扣押、冻结信息化;开展拒不执行人员清查打击行动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及时在网上公布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实际执行率由过去的 21%提升至55%

  【法律监督和服务】 2014年,佛山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出台《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加强人民调解,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0471宗,调解成功率达 97%;市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 242件,结案率达85.5%,协议履行率达100%。做好诉前联调,办理诉前联调案件 7292件,达成协议并经过司法确认的比例达87.3%。强化特殊人员管理,社区矫正“电子围墙”覆盖率达74%。加大普法力度,佛山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2014年,佛山市规范“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立案标准及移送依据,在市、区两级检察院分别探索区党委主推、镇街检察室主推、自侦部门主推、侦监部门主推等多种“两法衔接”工作模式,形成全市同步推进“两法衔接”的工作格局。2014年,行政机关处罚案件4258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401件,占比18.84%。公安机关立案总数 256件,占移送案件比63.84%。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管,加大监所检察工作力度,市检察院新成立监所二科,专门派驻佛山监狱和高明监狱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与市消费者委员会沟通协作,建立公益诉讼联动机制。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紧紧围绕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宏观协调职能,多次到法院、检察院并深入镇街,对法、检系统信访积案进行督办和化解,全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达89.5%。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度高、可能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重点案件立项进行了督办,督办、核办案件办结率达 80%以上。

  【政法队伍建设】 2014年,佛山市政法部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文化建设“四个建设”。重点针对“四风”问题,深入查找不足,彻底进行整改,个人作风和单位风气明显好转。

  加大队伍监管力度。佛山市中级法院配合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扎实推进法院系统廉政建设,特别是加强对法官审判活动的监督,组织审判长签署廉政保证书等。检察机关部署学习贯彻“两个责任”,明确党组、纪检组责任分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加强对禁令执行情况的督察;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庸懒散奢”专项活动,切实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关机关针对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表彰奖励、请休假、外出报备等领域制定了“行得通、指导力强、长期管用”的规章制度。市司法局探索实行市局对监所纪检监察、警务督查再派驻制度,实现了内部审计、诫勉谈话、查办案件等制度常态化;修订窗口单位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工作制度,以建章立制规范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

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注重品牌意识,培养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和集体,以榜样的力量鼓舞士气、树立标杆、提升绩效,个人素质不断增强,多个集体立功受奖,涌现出“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全国二级英模、全国爱民模范、全国军转模范孙建国和“广东省政法干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典型”李勇等一批先进模范。

    (伍建军)

  审判工作

  【综述】 2014年,佛山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 12.83万件,办结 11.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 12.1%8.4%,约占广东省 1/10;法官人均办案 131件,超出全省人均办案量33%。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 19825件,办结 18211件,受理案件数为历史最高。

 

 

  【刑事审判】 2014年,佛山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12107件,判处罪犯 16644人。严惩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对 1093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何国坤等 19人跨国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 676件;保护“菜篮子”安全,审结制售毒鱼翅、毒豆芽等危害食品安全案件 71件,同比增长 6.9倍;促进环境治理,审结西樵镇显岗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案件 56件。同时,从严把握刑罚执行条件,审结 6018件减刑、假释案件,对 508人不予减刑、假释。

 

  【民商事审判】 2014年,佛山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 54062件,解决诉讼标的额 451.9亿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34.6%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调解、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审结乐从钢贸企业互保联保系列案等商事纠纷 35081件,同比提高 21.1%;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依法处理金型重工、焕发排栅、广大电器等企业破产重整、清算案件 54件,佛山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1901件,在佛山新城筹建知识产权专业法庭。

 

 

  【行政审判】 2014年,佛山市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 1643件。重点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保障、土地征收等领域的权利,审结富士康集团六千职工公积金补缴等民生案件 221件;化解“限摩禁电”“区域限行”等公共政策引发的法律纠纷,审结行政处罚案件 77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撤销行政部门“捆绑执法”等 40个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对 4名受到国家机关职务侵害的当事人赔偿 86.5万元。

  【审判执行工作】 2014年,佛山市两级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 28632件,执行到位金额 93.4亿元,实际执行率、执行到位率分别为 54.9%45%。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和反规避执行行动,重点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犯罪,对赖债者实施限制出境 50人,司法拘留 71人,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7人。

  【法院改革创新】 2014年,佛山法院全面完成《深化佛山法院改革创新工作规划(2013 2014年)》。佛山市被确定为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 4个试点城市之一,市中级法院和南海、顺德法院承接了完善司法责任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和推动广东省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 4项改革任务。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4年,佛山市中级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试点法院,和禅城、顺德法院全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南海、三水法院先后选任首批主审法官,高明法院在内部启动运作。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2.9%,服判息诉率为84.6%,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6.3%。总结改革经验,将实践探索提升到理论创新高度,撰写了《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研究》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得到法律界广泛好评。

  【佛山财产查控网正式上线运行】 2014年,佛山市中级法院牵头建设的佛山财产查控网正式上线运行,执行财产查控实现从“人工模式”向“网络模式”转变,对全市 25家商业银行及 23家行政机关掌握的财产信息实现“一站式”查控。上线运行 4个月共查控银行存款 19亿元、土地房产 13794宗、车辆 3905台,查控周期从 30天缩短到 2 5天,执行实效明显提高。

  【司法公开】 2014年,佛山市中级法院全面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实现办案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居广东省前三名。同时,对依法不予公开的法律文书公开案号并说明理由。建立法院官方微信平台,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推送案件信息和司法资讯。积极运用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技术,将《法槌回响》《佛山审判·法官》打造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司法品牌栏目。

  【人民陪审员制度】 2014年,佛山法院推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2/3,增选 53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超过 1万人次。在知识产权审判引入专家陪审员,在减刑假释案件试行听审团制度,在涉诉信访案件推行以人民陪审员为主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和监督力度。

  【保障司法人权】 2014年,佛山法院完善相关机制,切实保障司法人权,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 12名刑事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 25件。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再审案件 149件,落实疑罪从无,对 25年前被判盗窃罪入狱 8年的被告人白春荣改判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 3228名刑事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对 3112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 629万元,对 206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340.9万元。

  【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2014年,佛山法院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共计 1522人次,认真做好 40件代表提案及关注案件的办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举办“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送法到基层”等阳光司法活动,增强社会大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同。

  【法院便民利民举措】 2014年,佛山法院调整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强化诉讼服务、调解纠纷、普法宣传功能。落实诉访分离和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5.3%。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解纷主体多元化、方式社会化、人员职业化,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以信息化手段减轻当事人讼累,在全省率先试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

  【延伸司法职能】 2014年,佛山法院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中级法院与相关行政部门出台广东省首份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发布执行失信信息 867条,38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债务共计 2406.8万元。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出司法建议 56份。加强未成年人罪犯的跟踪帮教,传递司法正能量,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法院规范化建设】 2014年,佛山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法官履职、错案认定等制度规范。首次启动司法巡查,市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司法业务和队伍建设提出 40多项整改意见。重点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组织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 105次。增强制度刚性,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过问案件登记等制度。

  【法官职业化】 2014年,佛山法院严格法官准入条件,市中级法院高标准公开选拔 35名审判长,树立职业法官标杆。坚持法院文化理念引领,开展“法官的素质、品质和品格”大讨论,培育法官职业道德。评选佛山市法院系统第二届“十杰法官”,树立良好法官职业形象。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感。

  【佛山中院获选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 2014 11 2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定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试点项目包括企业破产案件集中管辖问题和企业破产案件绩效考核机制。这是在破产案件关键领域的大胆探索,也是国内唯一在绩效考核机制方面试点探索的法院。

  根据改革试点的总体规划,佛山中院成立了由院长陈陟云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当前破产审判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如下工作:一是扎实推进集中管辖及专业化审判,突破按照企业登记机关级别来确定管辖法院的传统做法,持续扎实推进破产案件的集中管辖。二是建立案件绩效考核机制,制订破产审判工作考评办法,单独对破产案件办理质量、破产审判流程管理等情况分别制订相应的评分标准,并全面制订管理人管理、选定及考核保障方面的规定。三是充分发挥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将破产程序主动置于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监督之下,搭建破产信息发布平台,依法上网公开法律文书,发布案件的重大情况,定期公布未结案件的审理进度,建立案件重大情况向纪检部门书面报告制度。四是建立联合市政府及市金融局、银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破产审判协同处置机制,为法院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变现、税费负担、企业变更注销等破产程序难题提供协调平台。五是引入并案审理模式,缩短审理周期。六是实施组合型管理人,提高破产清算效率;加强流程管理,督促管理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破产费用控制,减少破产费用支出;实行管理人入册准入考试制度,确保管理人素质;对破产案件及管理人进行分级管理,避免矛盾;明确报酬和绩效挂钩,提高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及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实行管理人的预选制度,确保破产工作顺利开展。

  【法院队伍建设】 2014年,佛山市法院系统举办 3期法官论坛,研讨法律难点问题,提高法律适用水平。组织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参与法律热点问题辩论,向社会大众传播法治信仰和理念。组织业务培训 2200人次,增强法官专业技能。引导法官深入基层和群众,安排 9名青年法官和新录用人员到基层镇街和人民法庭锻炼。

  (黄志庆)

  检察工作

  【综述】 佛山市共有两级检察院 6个,其中市检察院 1个、区检察院 5个,全市检察干警共 798名(含事业编制 23人),其中市检察院 191名、五区检察院共有 607名。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15103人,起诉 16745人。始终坚持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推进廉洁佛山建设,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 152 167人;始终坚持履行司法和执法监督职能,推进法治佛山建设。加快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刑事检察】 2014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坚持把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努力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认真开展广东省委部署的扫毒、扫黄赌、打击电信诈骗、打击涉车犯罪、打击涉枪犯罪、打击食品和药品制假售假犯罪六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批准逮捕 5141人,起诉 6297人,办理了中央禁毒委督办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一号专案”等案件。坚决打击侵害民生犯罪,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毒牛肉”“毒豆芽”、病死猪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 380人,起诉 184人,维护佛山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 119人,起诉 109人,服务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 1408人,起诉 1114人。批准逮捕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嫌疑人330人,起诉 265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 245人,起诉 215人,为佛山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司法保障。

  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79份,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信息 36份,促进了多项社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创新,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检察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促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对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由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组成“扬帆心理志愿服务队”,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4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净化公务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 135 147人,同比上升18.4%。其中,查办处级干部 8人,百万元以上案件 22件,查办了一批涉农、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窝案串案,促进行业规范运行。对 47名谋取非法利益的行贿人依法立案侦查,净化社会风气。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功劝返、抓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7名,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提升侦查技术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侦查办案能力。全年自主侦查办案 104件,比往年有了较大提升,市检察院办理的“郑年胜受贿、挪用公款案”“谭文雄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均被评为全省反贪十大精品案件。坚持及时向发案单位通报情况,赢得理解和支持,维护发案单位的正常秩序。

  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认真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17 20人。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了社保、城建、林业等领域有关人员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对 24起重大事故介入调查,严查背后的渎职失职问题,推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促进腐败源头治理。结合办案做好个案预防,深入发案单位就其存在的廉政漏洞和风险,开展案例剖析和廉政座谈,督促整改完善。与全市 38个单位和部门共同开展系统预防,对 8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图片展览,全市 300多家单位 1万多名干部职工观看了展览。面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 3480次,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入佛山市工程建设及采购市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诉讼监督】 2014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 2028人,不提起公诉 375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坚持严格细致审查把关,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495件次,有效规范侦查办案活动。依法提出刑事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的陈邓昌抢劫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抗诉指导案例,成为指导全国此类案件的执法标准和尺度。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 275件,受理审查民事执行监督案件 48件,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2014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是完善监所检察工作机制。市检察院设置监所检察二科,派驻佛山监狱、高明监狱。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检查,督促监狱、看守所及时整改监管安全漏洞。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590件,为在押人员追回非涉案财物近 30万元,督促办案单位建立对犯罪嫌疑人非涉案财物的暂存保管制度,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7497件,重新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三类罪犯”21名,纠正减刑、假释提请或裁定不当案件 15件。

  【检察改革】 2014年,佛山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广东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司法改革总体部署,以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突出司法属性。2013 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在全国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佛山市检察院和顺德区检察院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单位。在 2014年改革中,试点单位将人力向办案一线倾斜,选任了一批主任检察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将案件的处理决定权依法授予主任检察官,完善配套考评奖惩管理机制。通过改革,建立了权责明确、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人民日报》等媒体介绍了顺德区检察院司法改革经验。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切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力量投入,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交由主任检察官亲自办理,充分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妥善处理群众涉法诉求。全年全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441件次,受理刑事申诉案件 8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 27万元。推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引导群众息诉罢访,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18.7%。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贴近群众办实事,化解矛盾,获佛山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强化平等保护意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开展 “检察服务民企”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全年批准逮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嫌疑人 247人,起诉 301人。依托政企廉洁诚信联盟平台,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廉政建设。深入 50家支柱型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帮助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增强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能力,为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提供司法保障。

  【检察队伍建设】 2014年,佛山市检察机关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总书记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改进作风的规定,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民主生活会,通过对照检查、走访、调研、网络问卷等方式,深入查找会议活动、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以及执法作风等方面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理清责任清单,细化措施。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市检察院转变工作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出实招、办实事,探索构建检察办事公开、检察资源公开、检察活动公开的完整工作体系,努力以公开促公信,建设群众满意检察院。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会议决议,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委员提案及人大交办件,并逐一答复。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案件执法办案活动开展监督。注重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及时发布检察要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加强对社会舆情的收集和研判,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检察决策的重要依据。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和过硬本领建设。建立自由学习团队机制,激发干警学习研究兴趣,不断提高业务理论研究水平。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批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有 3个集体和 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佛山市检察院公诉科被最高检授予集体一等功。

  (王洁茹)

  政府法制工作

  【综述】 2014年,佛山市政府法制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化。佛山市在广东省率先开发规范性文件管理数据库,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全部流程信息化管理;在广东省率先为市长配备“一对一”法律顾问;发布《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首次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出台《佛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律师事务所与村居结对共建,落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是年,法治政府评估佛山名列全国第三。

  【法治政府建设】 2014年,佛山市推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行动计划,法治政府建设是重要内容之一。《佛山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立足法治政府定位,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 15项重点任务。2014 12月,作为第三方机构,广东金融学院领导力发展研究中心发布 2014年佛山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评估报告,法治政府满意指数为 84.9分,位列“六个满意政府”中第二名。

  2014 12 2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开展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在北京发布,佛山名列全国第三。

  【规范性文件管理】 2014年,佛山市通过信息化手段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率先在广东省开发规范性文件管理数据库,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全部流程信息化管理,建立涵盖规范性文件制作、发布、使用、管理全流程的完备的制度体系。全年全市共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 117份,分别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32份。审查备案各区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80份。为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立法提供参考意见 39份。

  【行政执法监督】 2014年,佛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由佛山市法制局牵头组成市行政职权清理小组,组织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清理行政职权,编制完成《佛山市行政职权清单》,并形成市、区两级政府的行政职权通用目录。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佛山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着力通过制度设计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三是开展行政职权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两大类别的职权标准化工作,每一个职权都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细化量化裁量标准,让职权准确、无差别实施。佛山市南海区在广东省率先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程序化和电子化运行。

  【行政复议】 2014年,佛山市在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广集中复议制度。积极探索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审理机制,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议决。力推由常任委员、非常任委员参加的案件审理议决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出台《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类行政复议案件试行简易程序的意见的通知》。

  是年,佛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311宗,受理 260宗,办结 252宗。共召开 9次案件议决会议,召集复议双方当事人召开案件调查会 50余次。

  【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佛山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载体建设,打造具有佛山特色的全方位、常态化、便民化的政民互动大平台。印发《佛山市 2014年网络问政和政务微博工作方案》,利用现代电子网络信息技术,创新政府治理方式,依托佛山“12345”热线以及市长专线、市领导“微访谈”、网络发言人平台、政务网站等资源,畅通民意表达、民情反映、咨询办事、监督投诉的渠道,提高政府响应效率,逐步形成具有佛山特色的全方位、常态化、便民化的政民互动体系。充分发挥“佛山发布”在佛山政务微信中为群众提供权威信息和便民服务方面的龙头作用。2014年,“佛山发布”获年度全国十大政务传播力奖,清华大学新闻研究中心《2014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报告》显示,“佛山发布”综合传播值位列全国第七名,在第二届中国广东政务微信论坛中,“佛山发布”入选十大最具影响力政务微信平台,总分排名全省第三。

  【政府常务会议学法】 2014年,佛山市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活动。8月,邀请中央党校卓泽渊教授为市委中心组成员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专题报告。9月,邀请市政府专家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马怀德教授在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上作“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专题学法讲座。

  【依法行政考评】 2014 11月,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专题汇报。代市长鲁毅要求各区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专题汇报。市委书记刘悦伦强调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对照薄弱环节,加强整改,重点突破。

  【市长“一对一”法律顾问】 2014 11月,佛山市举行市长法律顾问聘任会,聘请 7位资深律师担任市长、副市长的“一对一”法律顾问。此举在广东省地级市尚属首创。

  【地方立法权准备工作】 2014年,佛山市积极开展地方立法权准备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佛山有望成为广东省第一批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为迎接地方立法权,市政府积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市法制局等单位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调研,提出政府立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意见,研究立法的有关程序和制度,积极就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研究确立政府立法重点项目。

  (黄焯怡)

  公安工作

  【综述】 2014年,佛山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完善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信息防、制度防“五防”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全年全市“11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0%,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加强刑事犯罪侦查,全面开展“六大专项”行动,部署掀起“八大战役”高潮,“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大专项”行动绩效列全省第二名,百名民警逮捕数居全省首位;经济犯罪侦查打击工作再创新高,全年全市经侦部门共受理案件 2990宗,挽回经济损失 4.19亿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禁摩禁电、创文治堵、严格执法、事故防范、科技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11.48%2.22%4.84%13.82%,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连续 11年下降;加强出入境管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全年全市受理出入境业务 268万人次,同比增长 18.09%;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击毒品犯罪团伙 286个,破获毒品刑事案件 2390宗,查处吸毒人员 12794人,强戒吸毒人员 6218人;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消防网格化、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四化”管理模式,全年全市火灾事故各项指标稳步下降,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社会治安管理】 2014年,佛山市完善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信息防、制度防“五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全市“11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0%,其中“两车”“两入”“两抢”警情分别同比下降21.7%10.6%19.7%,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完善立体防控,夯实治安防范根基。2014年,佛山市进一步深化“大巡防”工作,建立健全公安武警联勤、公安铁路联动和特警“动中备勤”机制,启动“亮警灯”工程,在全市复杂区域和路段设置太阳能警灯 2407盏,在进入佛山的路口建立 32个“护城河”勤务执勤点;推行法制、禁毒、交通、消防“四校长”工作机制,向全市 636所中小学派出法制、禁毒、交通、消防兼职副校长;完善已建成的 122个“社区警务 E超市”建设,推进安装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防范得到全面加强。

  强力“扫黄禁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通过精准研判、强化专业队伍等措施强化“扫黄禁赌”工作,全年全市共查破涉黄赌案件 7744宗,涉黄赌警情同比下降13.3%,涉黄赌专项行动绩效获全省第三名。针对突出治安问题、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全力压减藏污纳垢空间,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规范源头管理,堵塞安全隐患漏洞。落实旅业 100%安装使用旅馆业信息系统,加强明察暗访、网上定期巡查,确保住宿信息全面登记、准确录入、及时上传。按照以屋管人、以法管屋的工作思路,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明确执法指引和强化执法力度。2014年,全市出租屋刑事发案倒查登记率95.7%,流动人口入所倒查登记率70.9%,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7.7%,涉出租屋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21%

  严密安保措施,确保大型活动安全。加强对各项大型活动的审批与监督,主动与主办单位协调沟通,加强场所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制订和完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2014年全市共举办迎春花市、“行通济”、亚太龙舟赛等大型活动 272场,各项安保工作“零差错”。针对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阶段治安特点,以超常规的管控举措,力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

  狠抓基础建设,推进治安工作长效发展。狠抓治安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分别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全员轮训、武装守护保安押运员培训、医院保卫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参训人员达 2万余人次。强化服务群众业务基础建设,完善接待、处置群众咨询、投诉工作规范,治安部门推出 132项网办业务,创新流程倒置、自动填表等特色功能,提升便民水平。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全市社区警务室 716个,配置社区民警 1048名,从社区防范、信息采集、走访群众、基础管控等方面构筑治安防控工作基石。

  【刑事犯罪侦查】 2014年,佛山市公安机关把打击犯罪作为第一主业,全面开展“六大专项”行动,部署掀起“八大战役”高潮,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百名民警逮捕数居全省首位。“六大专项”行动绩效列全省第二名,全市立命案现案同比下降25%,命案现案破案率100%,创历史新高。

  打击涉枪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全市破获涉枪案件 349宗,逮捕犯罪嫌疑人 151名,缴获各类枪支 942支,成功追捕涉枪在逃人员 58名。涉枪专项行动绩效排名全省第一。

  打击涉车犯罪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涉车犯罪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和涉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2014年,全市打击涉车犯罪专项行动破案绝对数全省排名第一。

  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坚持打防并举的工作理念,组建防范打击电信诈骗专业队,持续开展电信诈骗宣传防范工作。2014年,全市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 2185宗,同比上升 6.7倍;逮捕 385人,同比上升 4.2倍。

  【经济犯罪侦查】 2014年,佛山市经侦部门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 2990宗, 挽回经济损失 4.19亿元,打击工作再创新高。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发来 6次贺电,部、厅、市公安局领导先后 13次批示肯定佛山市经侦部门打击工作。

  专项行动勇创佳绩。全力推进打击涉食药假和涉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打假专项行动绩效在广东省排名第五,打击涉食品药品犯罪专项行动绩效在全省排名第二,合并考核在全省排名第一。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绩效在全省排名第三。

  服务民生成效显著。2014年,佛山市在广东省首创设立打击环境犯罪专业队伍——环保警察,有效破解环境犯罪执法难题,成为打击环境犯罪一把“尖刀”。成功打掉一批病死猪、毒豆芽、假性药、港药、洋奶粉窝点,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面开展劳资纠纷排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管理】 2014年,佛山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禁摩禁电”、“创文”治堵、严格执法、事故防范、科技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为全市“创文”成功提供了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1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11.48%2.22%4.84%13.82%,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连续 11年下降。

  打好“禁摩禁电”关键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一系列工作方案和执法指引,狠抓执法整治,强化舆情监控,加快“禁摩禁电”工作。为满足城市基础服务行业的需要,将邮政快递、抢险救灾、治安管理等行业的摩托车纳入特种行业摩托车进行管理。至 2014年底,禅桂新禁摩区域实际在用摩托车数量从年初 10.2万辆减至不足 2万辆,全市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7.4%,涉摩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33%

  深度治理交通顽疾。严厉打击路面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整治酒驾、涉牌涉证、非法营运以及违法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专项行动,配备“隐形战车”开展路面执法巡逻,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和打击效能。严把车辆注册、年检、报废关,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全面加强公交车、校车管理,开展公交车、校车司机安全培训,全年培训 200批次 27037人,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城市治堵上档提速。深化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机制,首创事故远程处理,最大限度地缩短事故现场撤离时间;加强交通疏导,优化主干道交通组织、单行道管理,促进城市交通微循环;严格执行限货、限黄标车政策,降低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在 2014年全市汽车增长 18.5万辆的背景下,中心城区平均车速提高至 35.7公里 /小时,较 2012年“治堵”前提升了37.8%

  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佛山市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开通了 34项交管车管业务,为市民办事开辟便捷通道。推出机动车周末年审、驾驶人周末考试、满分复考“即约即考”、驾驶人考试学员自主预约、交管车管业务免费短信提示、新车环保标志、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一站式”办理等一系列便民服务。加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力度,接收救助申请 207份,使用救助基金 95万元。是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交警支队车管所获 2014年佛山口碑榜“市民满意窗口单位”,三水区车管所再获“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荣誉称号。

  【出入境管理】 2014年,佛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受理出入境业务 268万余人次,同比增长 18.09%;审批、签发各类出入国(境)证件 312万余本(个),同比增长5.66%

  全力做好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工作。依时完成电子制证室改造、设备安装、前期培训和宣传工作,及时完善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顺利过渡。自 5 20日启用至年底,全市共办理电子通行证 31.24万张,签发电子签注 5.6万张。

  出入境管理“创文”屡获赞誉。2014年是佛山“创文”工作验收关键年,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强化职业道德、优化服务流程和规范服务标准等措施大力推进“创文”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12 9日,公安部部长助理王俭在佛山市督导检查“创文”工作时指出,佛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充分应用信息化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充分体现了佛山文明风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被评为佛山“最佳口碑单位”,是全市唯一进入榜单十强的政府行政单位。

  全力开展埃博拉疫情防控。自 2014 8月埃博拉疫情防范工作开展起,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疫区国家人员在佛山市的落脚点掌控,在广东省率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0个“三人核查小组”,每天上门核查疫区入境人员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外国人服务管理开创新局面。是年,佛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推进实施每日一排查、每周一研判、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比、每所一专班“五个一”外管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9 25日,广东省公安厅在南海区召开现场会,推广佛山市清理整治“三非”外国人创新举措。12 25日,省政府召开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会议,向全省推广佛山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全市 42个公安派出所分别成立 15支专业队、27个专班,“两专”民警共计 188人,有力地维护了涉外治安环境。

  【公安禁毒】 2014年,佛山市公安机关共打击毒品犯罪团伙 286个,破获毒品刑事案件 2390宗,同比分别上升 410% 37.6%;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 3宗,省目标案件 17宗。共查处吸毒人员 12794人,强戒吸毒人员 6218人,同比分别上升 51.3%20%。佛山市公安机关在全省“六大专项”行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行动中取得全省第二的优异成绩。

  加大涉外毒品犯罪打击力度。针对重点区域涉外毒品犯罪活动突出的问题,市公安局成立打击涉外毒品犯罪专业队,与广州禁毒部门协调联动,全面加强涉外毒品案件打击工作。全年全市共破获涉外贩毒案件 1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 118人,缴获各类毒品 31.7公斤。

  加大涉毒娱乐场所整治力度。组织基层派出所、社区民警对涉毒地下场所开展大排查,并联合市文广新、市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大清查整理力度,对涉毒娱乐场所“零容忍”,全力挤压涉毒场所的生存空间。2014年,全市共查处涉毒场所 40家,行政拘留吸毒人员 180人。全市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加大易制毒化学物品管制力度。联合药监、安监部门加大对使用、经营、仓储、运输等行业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力度。2014年,全市共查处易制毒化学品违法案件 44起,查扣易制毒化学品 68吨。

  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市公安局把禁毒宣传作为预防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青少年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禁毒宣传工作。策划组织了“禁毒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广场、进社区”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 121场,直接参与群众超过 60万人。建立禁毒副校长工作机制,中小学禁毒宣传教育普及率100%,全市连续 11年实现校园学生无涉毒。

  【消防管理】 2014年,佛山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消防网格化、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四化”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年全市火灾事故各项指标稳步下降,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狠抓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市、区、镇(街)、村(居)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共 796份,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 62次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消防部门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有效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及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老城区、城中村、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八个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禅城区针织行业、南海区专业批发市场、顺德区家具行业等三大行业整治,着重抓好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政府挂牌督办整治行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在全市建立 5个消防主题公园和消防示范街,将消防宣传融入群众生活。完善 “96119”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 946宗,发放奖金 24.5万元。

  狠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全市 31个镇街全部设立实体运行的消防办公室,各配备 3 6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统筹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广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智能系统,为全市 1895名村居网格化消防员配置了网格化巡查手机,有效规范了各镇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创新,承担全省创新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试点任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

  狠抓消防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全市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实行低台敞开式办公,严格落实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等 9项窗口服务制度,清理了一批消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统一了全市消防行政办事指南,规范了业务受理的程序。制定全市“三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文件,在顺德区开展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试点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管理事项的通知》,将大部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权限下发到各区大队,方便群众办事。赋予社区民警消防监督职能,并将 5000元以下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委托给公安派出所,明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责权。

  狠抓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提升。加强对水域、道路交通、大跨度大空间三支救援专业队建设,组织和参加广佛区域实战化拉动演练 4次,完成全国公安警务实战化教官技能比武汇报表演、广东省公安机关反恐处突综合演练、佛山市反恐处突和地震救助演练等重大任务。全市消防部队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 1909人,抢救财产价值 1.85亿元。

  【佛山在广东省首设专职“环保警察”】 2014 10 8日,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正式挂牌成立,各区公安分局也相继成立环境犯罪侦查中队。佛山成为广东省率先在经侦部门组建打击破坏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的城市。同年 11 6日,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环保局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将全市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推向制度化、专业化的新阶段。双方在案件侦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相互协作配合,大大提高了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性、准确性、高效性。

  至年底,全市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 19宗,破案 10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 34人,逮捕 32人,移送起诉 15人,依法查处了一批重点污染环境的企业,迅速处置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顺德容桂江边环境污染事件”和“南海区狮山镇博爱路河涌污染问题”。期间,佛山公安经侦部门联合环保部门主动出击,对佛山大型重点企业进行巡查,联合基层执法部门对村级工业园区进行巡查,取得了显著成效。

  【佛山中心城区实施“禁摩”】 2014年,佛山市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进入攻坚阶段。9 1日,禅桂新中心区域全面“禁摩”顺利实施,各区农村地区的摩托车入户政策亦作出适当调整,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顺利完成。至 2014 12月,全市实际在用摩托车 61.38万辆,比 2005年的 133.13万辆减少54.1%,全市涉摩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35.3%,其中禅桂新地区涉摩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71.6%,涉摩“飞抢”得到根本遏制;全市涉摩交通事故警情同比下降16%,禅桂新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2.8%,禁摩区域摩托车违法上路现象基本消失。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升级,平稳推进佛山摩托车管理工作,市、区有关部门简化流程,鼓励报废,实现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一站式”服务。群众提前报废摩托车只需跑 1趟,在 10天内就能领到补偿款,报废手续及流程极大简化,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搭建平台,立体宣传,凝聚民意。网上网下同步出击,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摩托车管理政策;户内户外全面动员,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上门直接面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进行宣传劝喻,并派发宣传单张,做好解释工作。加强执法,从严管制,压缩空间。科学设置执法缓冲期,分阶段分步骤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正确引导群众提前报废或迁出。保障民生,顺应民意,启动特种行业摩托车政策。禅桂新中心城区全面“禁摩”后,为满足城市基础服务行业需要,佛山市将邮政快递、抢险救灾、治安管理等行业的摩托车纳入特种行业摩托车进行管理,保障了全市相关特种行业在全面“禁摩”后能够顺利经营运作,保障民生。

  (温威威)

  司法行政工作

  【综述】 2014年,佛山市有地级市司法局 1个,区司法局个,乡镇(街道)司法所 33个,监狱 1个;强制隔离戒毒所 1个,律师事务所 229家;公证处 6个;司法鉴定机构 11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 1226个。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1300余人;律师 2006人,其中社会执业律师 1830人,公职、法律援助律师 176人;公证机构工作人员 40余人;司法鉴定人 109人;人民调解员 12651人。

  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以“657”普法品牌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2014年佛山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人民调解工作围绕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劳资关系、交通事故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排查调解大量基层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案件总数 8000多件,调解成功率97.9%。以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一村居一律师”工作走在广东省前列。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 20677人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8733件。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 2206人、刑释解教人员 4709人,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市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实体基地 39个。

  【监狱管理】 2014年,佛山监狱开展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坚持把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放在首位,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佛山监狱引入新门禁系统和单警装备系统,加强战训队和防暴队建设,与驻监武警联合开展各类演练和安全大检查,规范罪犯考核奖惩工作。

  【强制隔离戒毒管理】 2014年,佛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健全处遇激励等机制,抓好所外就医、诊断评估等审批关,开展“打帮派、惩抗改、整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加强所务政务公开,实现民警执法零投诉。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2014年,佛山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 2206人、刑释解教人员 4709人。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为切入点,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季度考核及分类管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促进社矫工作的监管重点对象、监管方式、执法流程向精细化发展。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至年底,全市依托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实体基地 39个。

  【人民调解】 2014年,佛山市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选拨赛活动,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开展 12769次排查,调解纠纷 6734宗,成功调解 6603宗,调解成功率达98%。全市共有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205家,企业调解小组 309个,在册企业人民调解员 1300名,组织网络涵盖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工业园区;物业纠纷调委会 78家,在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员 530人。

  【律师服务】 2014年,佛山市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全市律师积极做好案件代理和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务工作。11 7日,7名律师受聘担任市政府市长、副市长法律顾问,“一对一”为市长们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辅助领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积极实行“一村居一律师”工程,律师事务所与村居结对共建,进行网格式管理,律师在做好常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的同时,积极运用法律思维深入参与村居治理,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预防敏感性和群体性案件发生。至 2014年底,全市有律师事务所 229家,执业律师 1937名,全市738个村居实现律师全覆盖。南海区积极探索“一村居两法律顾问”,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给予高度评价,广东省委、省政府 2014 5月出台《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在全省推广佛山市的做法。推进法律服务进民企工作,各区全部设立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除云东海之外各镇(街)总商会全部成立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市律师协会在广东省率先发布《佛山律师业发展白皮书》,总结佛山律师业发展经验,研究佛山律师业发展轨迹,展望佛山律师业发展蓝图。

  【法律援助】 2014年,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各区着力推进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禅城区组成“志愿 V站”公益法律援助服务队,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全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 20677人次,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8733件,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平安佛山作出贡献。

  【普法宣传】 2014年,佛山市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律宣讲活动,加强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运用,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以“657”普法品牌建设为载体,深化“一镇(街)一品牌”工作,大力推进具有佛山元素和岭南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在中海·文华熙岸建成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小区。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市委书记刘悦伦于 2014 12 4日在《佛山日报》头版发表《以法治佛山建设促进城市价值提升》的署名文章。2014年,佛山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公证服务】 2014年,佛山市公证部门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推行上门服务、减免费用和绿色通道等措施,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公证接待受理、预约办证服务、重大疑难公证事项会商以及投诉和复查处理等 6项制度,在《佛山日报》共刊登 8期系列宣传文章,不断提高公证知晓率。同时,针对残疾人、老人、孕妇、低保户和出国学生等特殊群体,推行上门服务、减免费用和绿色通道等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公证服务的高效便捷。

  【国家司法考试】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于 9 20 21日举行。佛山市考区设置 2个考点,分别是佛山市荣山中学、佛山市汾江中学。全市共有 2024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实际参考人数 1596人。通过司法考试人数263人,合格率16.47%。其中 400分以上的高分通过者有 31人,占通过人数的11.78%,最高分数 444分。在通过考试的人员中,取得 A证的 252人、C证的 11人,其中,有 97名在校大学生顺利通过考试。

  【司法鉴定】 2014年,佛山市司法鉴定部门组织开展以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为目标的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各鉴定机构认真对照《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考评标准》中列明的 8大类 17项指标,重点查找违法执业、违规执业、内控机制欠缺、不诚信经营等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各类申请的审核、审批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 51件司法鉴定申请,其中由市司法局审批的 7件,审查后加具意见上报广东省司法厅的 44件。结合司法鉴定投诉的调查,不定期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抽查,确保鉴定案件质量。

  【司法行风政风评议活动】 2014年,佛山市司法局作为市直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点单位之一,把行风评议工作作为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辅导、召开座谈会、上线民生直通车,并通过明察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找准找实政风行风问题。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服务流程,大力提升市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作风明显改善,职能得以彰显,地位得以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和佛山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佛山市司法行政部门围绕打造法制宣传育民、人民调解和民、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安帮矫正安民等“五项工程”,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市委名义下发《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实施方案》,提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立“三官一师”直联村居工作机制、建立“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制度、建立“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机制、进一步加强镇(街)司法所建设等 12项措施。该文件得到副省长李春生及省司法厅多位领导的肯定与批示,刘悦伦高度评价该方案,认为符合佛山基层实际、可操作性强。市委专门召开会议,在全市部署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

  【司法行政督导】 2014年,佛山市继续坚持红绿牌督导检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5月、8月和 12月,对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和高明区 4个区的司法局、22个镇街司法所的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发放红绿牌 1131张,其中绿牌 1093张,工作合格率为96.64%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选拔赛活动】 2014 6 8月,佛山市司法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选拔赛活动。笔试之后,在面试中 12名调解员经过演说和案例分析两个环节的较量,向评委们充分展示了自己在处理矛盾纠纷中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经过评审,最终决出了一等、二等、三等奖和优秀奖。南海区司法局、三水区司法局被授予优秀组织奖。进一步推动佛山市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处理矛盾纠纷的实践能力,挖掘和发现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民调解能手,在全市营造了争当岗位模范、业务标兵的良好氛围。

  【佛山获“六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城市】 2014年,佛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普法工作,“六五”普法期间,全市各区各部门通过卓有成效的普法活动,增强了全市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了基层法制建设,促进了社会的平安稳定,社会服务和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提升佛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法治城市的形象。2014年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共 85个,其中广东 5个,佛山市是连续获得“全国普法先进城市”称号的两个城市之一。

  (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