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
【综述】 2006年,佛山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引领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使劳动保障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为“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起好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各区按照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把任务分解到基层,逐级建立目标责任体系,按时统计通报,重点指导督促,保证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落实到位。2006年全市累计促成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6.11万人,期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9%。二是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全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就业难群体再就业,重点对994名就业难人员开展“一帮一”等多形式的就业帮扶活动,推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全市出台新的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办法和《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利用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招用本市失业人员,并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社会保险补助和岗位补贴,有力地促进了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三是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以来,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市37个街道(镇)均建立了劳动保障管理所,做到了资金、人员、场地、管理四到位,在802个社区(村)中已有577个建立了社区(村)就业服务平台,形成了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络。

【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6年省下达佛山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3540人,实际招收4275人,超额完成20.76%。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组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5.18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有4.75万人次(其中初级工2.76万人次,中级工1.68万人次,高级工3052人次),培养技师635人、高级技师94人,顺利完成了年初省下达的高级人才培养任务。全市再就业培训2.8万人,培训合格2.73万人;创业培训1528人,培训后实现创业409人,创造就业岗位1537个。佛山市创业培训由于成绩突出,被评为了全国试点先进典型,在顺德区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创业学院。

【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2006年底,全市开办各类中、短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班500多期,对2.23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实现就业1.3万人,培训就业率为58%。

【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全面实行市级统筹,三个险种在征缴标准、待遇计发统一的基础上,实行基金管理、核算与拨付使用统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分两步过渡到2007年7月实行市级统筹。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005年出台“统一规范追溯补缴社会保险费”、“对未达到养老保险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实行延后缴费”以及“对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的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等三份“处理意见”后,2006年严密组织,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保证了“三份意见”的顺利落实。截止年底,全市已有近7万名早期离开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办理了参加退休费统筹年限的认定登记手续,其中有5.5万人已完成缴费年限认定;7325名已领取一次性养老待遇的,选择通过一次性补缴到规定年限后重新办理退休手续,有7927人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另有达到退休年龄不够规定缴费年限的5400多人已办理按月延后缴费;单位主动补缴社保费的有3045人。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至年底,全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43万人、137万人、112万人、150万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到42.4亿元、18.4亿元、2.8亿元、2.5亿元,社保基金累计结余95.8亿元;在基金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为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支出,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各区先后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试行办法,由原先特定5种病种扩大到19种,将其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提高了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全年各区开展享受特定病种门诊参保对象达1.38万人。
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保制度。顺德区、南海区为扶持社会弱势群体,把五保户、优抚对象和没有固定岗位、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及渔民等纳入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从而在农医保的基础上扩大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高明、三水也在2006年1月起把农医保扩大到城镇居民。顺德区为了保证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效运作,将政府的财政补贴以保险费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政府对合作医疗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更加直观,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福利,进一步扩大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全年全市参加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09万人,参保率为99%。全市共有全征土地农村居民47.1万人,符合参保条件39.4万人,已参保缴费7.4万人,按月享受补贴待遇的有4.6万人。

【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市劳动保障部门2006年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06万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1.03万宗,处理突发事件594宗,为10.1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58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1万人;督促4773家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涉及劳动者4.2万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16宗,加上上年结转的204宗共4420宗,当期结案4185宗,结案率为94.7%。

【基础建设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及时出台和调整了相关劳动保障政策,丰富了再就业工程、城镇社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农村社会保障、企业欠薪机制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政策体系,为做好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理顺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全市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进行了改革,从2006年7月1日新社保年度开始,市、区、镇(街道)三级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为提高佛山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文 元)返回

社会保障
【综述】 2006年,佛山市各级社保部门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以人为本、和谐至上的工作理念贯穿始终,在不断提升日常业务质量水平的基础上,以一系列前瞻性的探索,有重点有步骤地持续推进社保体制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目标,构建和谐佛山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43万人、137万人、111万人、150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6.2%、18.2%、9.7%、8.2%;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分别达到42.4亿元、18.4亿元、2.8亿元、2.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2.6%、32.9%、25.6%、14.1%;社保基金累计结余95.8亿元;在基金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市级统筹】 6月,市政府出台《印发佛山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在2004年基础养老金市级统筹的基础上,从2006年7月起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大险种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医疗保险采取分两步走战略,到2007年7月市级统筹实施到位。市级统筹的实施,在社会保险体制方面突破了原有较低层次的区域政策和管理框架,实现了全市社会保险政策、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保险待遇和计发及调整办法全市统一的历史大跨越,进一步增强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理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 为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实现社会保险系统“有效管理、高效服务”,全市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进行了改革。从2006年7月1日新社保年度起,市、区、镇(街道)三级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原“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更名为“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局,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直接经办本行政辖区内的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各镇(街道)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事处,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局的分支机构,接受分局的管理。机构垂直管理为提高佛山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使市级统筹制度实施更加顺畅和完善,保障更加有力。

【贯彻落实三份《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为有效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谐劳动关系,尽可能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5个多月的调研,出台了关于“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的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对不符合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参保人员实行延后缴费”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等三份《处理意见》,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2006年底,全市有近7万名早期离开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办理了参加退休费统筹年限的认定登记手续,其中有5.5万人完成缴费年限认定;1.2万名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选择一次性补缴到规定年限后重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另有达到退休年龄不够规定缴费年限的5400多人办理按月延后缴费;由单位主动补缴社保费的有3045人。三份《处理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解决全市近17.6万涉及人员的后顾之忧。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为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的支出,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各区积极探索完善和定点医院的结算管理办法,禅城区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管理,与承保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共同成立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借助其在监管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定点医院医疗行为的监管。同时,向省五家三甲医院聘请了76名医学专家组建医保专家库,不定期参与佛山市对定点医院的检查。在检查中随机抽取病历,查验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必要和不合理的开支。顺德区在原来平均定额结算基础上,探索实施了总额预付结算办法;南海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的核查,实行不定期邀请医学专家抽查定点医院病历;三水区在保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和调整定点医院结算定额并将捆绑式设为部分捆绑式结算,有效地控制了自费药品的使用。通过探索医疗费用管理,促进了医院医疗行为的规范,使过快增长的医疗费用及一些不合理开支得到控制。为减轻参保人的负担,各区先后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试行办法,由原先特定5种病种扩大到19种,将其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提高了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区开展享受特定病种门诊参保对象达1.38万人。

【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各区按照市委农村工作五十条抓落实,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顺德区、南海区为扶持社会弱势群体,把五保户、优抚对象和没有固定岗位、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及渔民等纳入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从而在农医保的基础上扩大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顺德区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效运作,将政府的财政补贴以保险费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政府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更加直观,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福利,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在各区的积极推行下,至年底,全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4万人,参保率超过97%;全征土地农村居民52.7万人,符合条件参加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的有39.9万人,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补贴的有7.42万人,已享受补贴4.74万人。

【不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努力提高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取得了辉煌成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顺德分局制定的“顺德社保服务升级实施方案”获得全省社会保险业务建设旭日工程活动优秀项目表彰;顺德分局容桂办事处主任黄秀琼被劳动保障部记2006年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个人一等功;三水分局被评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

【主动落实和维护参保人员知情权】 一是在全省率先开通社保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免费向参保者发送参保险种、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缴费基数等参保信息。至年底,全市已有60多万人接受此项服务。二是开通佛山社保网上业务系统,方便了用人单位办理参保业务和参保人员查询参保信息。三是与邮政部门合作推出邮寄《佛山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个人帐户通知单》业务。截止年底,已向全市参保人员寄出养老个人帐户帐单120多万份。参保知情权的落实,不仅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对宣传社保、扩大影响和社保扩面以及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邹花妍)返回

 


社会福利
【综述】 2006年,佛山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试点启动,各项工作在各区顺利进行。二是“明天计划”工作深入开展。在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了对生活在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儿童的康复治疗工作,共有两批150名残疾儿童进行了手术康复治疗。三是“星光计划”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实施“星光计划”工作以来,共投入资金1.32亿元,建立“星光老年之家”755个,建筑面积67.59万平方米,覆盖全市各街道、镇、社区居委会和部分村委会。四是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全市有综合性的社会福利院4间,单独的老年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各1间,民办社会福利机构6间。经过几年发展,佛山市已有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2间,省二级社会福利机构3间。五是大力支持福利企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了福利企业年检的要求,并组织各市、区有关单位对所管理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的比例、残疾职工福利待遇、社会统筹保险的落实以及企业享受返还减免税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福利企业解决好下岗残疾人的就业与生活出路。与此同时,积极为福利企业落实国家的优惠政策。

【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06年度,全市接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居民2.58万户6.2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7 %,共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7542万元。根据《佛山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农村居民低保标准逐步提高。2006年,除禅城区310元/人月不变外,南海区由250元/人月提高到285元/人月,顺德区由25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三水区由15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高明区由150元/人月提高到185元/人月。到2007年,各区农村低保标准将全部与本区城镇低保标准相一致。

【五保供养标准全面提高】 2006年度,各区严格按照“年供养经费不得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的要求,适时调整了供养标准。全市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243人,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经费724万元。其中集中供养3144人,分散供养2099人。

【解决困难群众“四难”问题取得新成效】 出台了《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医疗救助工作,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相关救助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落实到位】 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落实救灾“两项经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救灾粮差价补贴款),建立临时防风庇护中心,扎实做好了每年春、夏荒及冬令救济工作。全年全市共安排春、夏荒及冬令救济款180万元,安排粮食30吨,衣被2万件(套),用于衣被、口粮及伤病救济,共救济了1.5万人。2006年,佛山市先后遭受几次自然灾害,每次灾害发生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都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全力以赴开展救灾工作。紧急启动了本级民政救灾应急预案,做好了救灾物储备,及时转移安置灾民,迅速调拨灾害救助物资,妥善做好善后工作,迅速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成功组织了2次大型捐赠活动。一是在市直及禅城区开展了扶贫济困送温暖——对口捐助广西来宾市的捐赠活动,共接收到捐赠衣物18万件、捐款54.6万元。二是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于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向广东省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共接收了社会各界的赈灾捐款4000多万元及部分救灾物资,为受灾地区的灾民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捐助制度建设有新举措,慈善超市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市共开办了10间“慈善超市”,为捐赠者和受助者提供了便捷的互动平台,丰富和完善了社会捐助制度。

【老年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全市各级老龄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围绕“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逐年加大了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全市已有老年活动中心1523个,共成立社区老年人协会784个,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站)1477个,开办老年大学(学校)125所,受理老年人来电、来信、来访近7000人次。

【民间组织管理不断加强】 截止年底,全市共有经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1525个,其中社会团体70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21个。佛山市重点培育了四类民间组织。一是培育发展以支柱产业为重点的行业协会;二是培育发展以农村特色产业为重点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三是培育发展以服务社区为重点的社区民间组织;四是培育以慈善济困为重点的公益性民间组织。通过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开展以加强制度建设、诚实经营、竭诚服务、乐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和自律活动,广大民间组织更加积极地发挥自身优势,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热心公益事业和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极大地提高了民间组织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致力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了双拥模范城的成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共举办双拥晚会92场,举行座谈会811次,组成慰问团136个,向部队赠送慰问金1260万元,各级政府共拨出5023万元支持部队营房设施建设和改善部队官兵的生活条件,建立科技拥军培训基地29个,向部队赠送电脑132套,科技图书1.69万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已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机制不断完善。

【福利彩票销售情况良好】 全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3.76亿元。筹集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福利院、光荣院等的建设和运营,社区建设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的改造,“星光计划”和“明天计划”的实施,残疾人安康事业的发展,养老社会化等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福利保障事业、救助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等的建设和全市福利彩票保障事业的发展。

【救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不断积极探索救助管理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使救助管理工作做到依法、安全、有效。至年底,市救助站共接待求助人员3229名,经甄别救助符合救助条件人员2957人。(杨 俊返回

老龄工作
【围绕纪念《老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加强老年维权工作】 根据全国和省老龄办的部署和要求,佛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精心组织庆祝《老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10月25日,市老龄办和市老年学学会召开了第二次老龄问题研讨会,并出版《老龄问题探讨——佛山市老龄问题研讨会文集》。禅城区印发了3000多册老年人权益保障学习资料,供老年人免费取阅。顺德区结合纪念《老年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活动,摄制了《顺德老龄工作纪实》专题片。三水区会同宣传机构,在10月下旬连续3天在三水电视节目对《老年法》条例进行宣传。2006年佛山市的老年维权工作经验被作为全国和省第二次全国老年维权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积极开展创先进活动,推动老龄工作上新水平】 根据省老龄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区按照考评标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以建立健全社区养老保障体系为重点,加快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方面,各地着重做好规范化建设,其中南海区就召开大规模的敬老、爱老、助老表彰大会,表彰一批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孝亲敬老之星。2006年佛山市又有15个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被评为广东省百佳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有40个村居(社区)被评为佛山市敬老模范村居(社区)。

【加大投入,不断完善社区为老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到年底,佛山市已有老年活动中心1523个,“星光老年之家”682家。其中顺德区“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已走在全省的前列,已实现了全区197个村居全部建有“星光老年之家”。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进一步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佛山市各区积极试办镇、街老年学校。至年底,全市共有各类老年学校(大学)90所。南海区的老年学校已从原来的3所发展到13所。

【认真组织春节和老人节各项敬老慰问活动】 市老龄委在国庆节、中秋节、省老人节召开了慰问市直老红军、80岁以上离休老干部座谈会,请市领导出席会议,与200多名老干部欢聚一堂,共庆佳节。10月,慰问了佛山市315名百岁老人和150名困难老人。

【调动各种资源,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
一是扶老助困,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三水区继续开展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又为52位老人进行了复明手术,使实施该工程后进行手术的老人总数达232名。二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市、区两级老龄办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近800人次,受理老人法律援助169宗。各级老龄机构在认真听取老人意见建议的同时,及时帮助老人解决了各种困难和问题。

【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省的统一组织下参加了10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展。12月中旬组织参加了在广州举办的广东首届柔力球表演赛并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各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包括老年人诗、书、画、摄影展览、粤曲演唱大赛、参观学习、开座谈会、游园会等活动,让老人们娱乐身心。

【增强机关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高质量完成了“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任务,并受到全国老龄科研中心核查组的高度评价。根据省老龄办的部署,对本市百岁老人的情况进行调查。全市的百岁老人较多,有365名,占户籍总人口将近万分之一。在老龄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方面发展很快。尤其是南海区,信息化水平高,成效显著。依靠网络这个平台,南海走出了一条全面提升老龄事业的成功之路。组织实施老年人优待办法是老龄机构一项长期的任务。全市老年人口接近45万,各级老龄机构在处理老年优待方面的工作相当多。据统计,2006年度佛山市老人申办《优待证》的有近3万人,办理遗失勘误的近5000人。(彭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