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综述】 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按照场所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的总要求,努力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为促进婚姻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国内婚姻登记】 全市内地居民结婚登记32996对,离婚登记4593对,补领结婚证1339对,补领离婚证75对。
【涉外婚姻登记】 全市涉外结婚登记420对,其中香港居民136人、澳门居民79人、华侨28人、台湾居民26人、外籍华人87人、外国人64人;离婚登记39对,补领结婚证59对。(肖声根) 返回
人口与计划生育
【综述】 2006年,佛山市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继续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2006年,佛山市户籍人口出生3.26万人,出生率为9.08‰,自然增长率为4.28‰,计划生育率为95.97%,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人口计划指标任务。
【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得到较大加强】 扎实开展省统一部署的“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大力夯实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使基层计生基础和控制政策外出生的能力得到较大加强,政策外出生比上年有所减少。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初步形成】 认真落实《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初步形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新模式,促进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2006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比上年提高了2.55个百分点。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营造消除性别歧视的社会氛围。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综合治理的职责。各级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强协调,强化计生技术服务、医疗卫生、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的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非法医疗机构,取得较好成效。
【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 认真贯彻《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建立起经常性工作机制,抓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的落实。除了按上级规定兑现的所有奖励外,各级还根据自身实际,普遍出台各种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丰富了佛山市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内容。
【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 坚持服务全局、面向基层、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的原则,使计生宣教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基层阵地建设和规范管理不断巩固提升,增强了计生宣传的便民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二是多形式、多渠道营造浓厚的计生宣教氛围,使群众对计生宣传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进一步提高。三是现代化、高品位、温馨化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增强了计生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吸引力。
【计生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加强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增加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以信息化应用带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高。依托现有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积极开发具有特色的计划生育应用程序,通过在线应用各类人口计生数据,实时监控、掌握工作动态,实现市内、区内计生数据的共享。同时,按照《佛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启动了佛山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06年,佛山市计生技术服务工作继续取得新成效:一是高明区成为佛山市第四个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二是各级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管理,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不断推进,进一步提高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计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狠抓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使计划生育工作方法和手段有了较大改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全市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或群体事件。各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历年违法生育人员入户问题。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重要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取得实质性成果】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佛山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各子课题均已结题,揭示分析了佛山市低生育水平条件下的人口发展规律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规律等,研究成果经市政府审定已向社会发布。
【计划生育协会各级组织建设全面加强】 2006年,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强化会员小组建设,培养会员骨干,并结合部分镇(街)、村(居)区划调整,及时完善各级计生协会机构建设。同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在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中,确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观念。 (李金好 何敏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