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综述】 2007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刑事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442人,提起公诉10424人。其中,及时批捕、起诉了南海罗村灭门惨案犯罪嫌疑人黄文义、顺德龙江“8·23”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朱向仲。在办案中,针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设备犯罪案件高发,对公共安全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的情况,市检察院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调查研究,在全省首先提出了严打此类犯罪的《我市办理破坏、盗窃电力设备案件情况和严厉打击的意见》专题报告,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随后,由市检察院牵头起草,并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签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备违法犯罪活动的若干意见》,加大打击合力。全年共批准逮捕该类犯罪嫌疑人624人,提起公诉631人。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能,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侦查水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7件8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3件83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7641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95万元。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共立案侦查大案要案58件,占立案总数的92.06%。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48件;查办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7人。依法查办了禅城区邮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何丽琼等人贪污公款1.6亿余元案、顺德区“三洲问题”暴露出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深入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发生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3件28人。三是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和执法人员渎职案件。市检察院和高明区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市共立案侦查6件4人。四是追逃追赃工作成效突出。全年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6人,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先后将2名潜逃境外12年的犯罪嫌疑人从越南抓获归案。市检察院通过查办一宗私分国有资产案,追回赃款人民币1304万元。

【诉讼监督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坚决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徇私枉法以及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1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3人;决定不批准逮捕557人,不起诉18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2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法院依法改判了4件。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监外执行工作的监督。对全市监外执行罪犯1131人进行认真核查,纠正漏管96人,脱管6人。其中,对1名违反保外就医规定的罪犯收监执行。三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案件527件,立案449件,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36件。南海区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的大沥太平石步铸造厂申诉案,经过省、市检察机关历时4年的两次抗诉,最终获得改判,为民营企业挽回了60多万元经济损失。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对法院正确的判决和裁定明确予以支持,积极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经解释说服后共息诉168件,占申诉案件的32.9%。四是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处理群众来信350件,来访152件次,办结刑事申诉案22件,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开展镇(街)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突出的情况,市检察院组成调研组,到市辖五区的杏坛、大沥等10个镇街进行调研,提出了镇(街)基层政权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措施。二是继续推动系统预防。市检察院与市交通局联合对全市在建总投资近50亿元的重点交通建设工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市检察院先后为市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2000多人上法制课,还通过与海关、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共同举办电视文艺晚会,以“清正廉明,依法行政”为主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探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一是建立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和市中级法院联合制订了《普通程序简化审操作规程》,统一了对简易程序、简易审理案件适用标准的认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二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市及各区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责小组,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慎用强制措施、慎捕慎诉,结合办案深入开展诉前调查、庭审教育、案后跟踪回访等帮教活动,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三是探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具体做到“三个三”:把好“三道关口”、宽待“三类人员”、严惩“三种罪犯”,从诉讼程序和实体上准确把握宽严之度。把好 “三道关口”。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重点把好不捕、不诉、取保候审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做到宽严有度。如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取保候审,减少羁押。宽待“三类人员”。即对正在发展生产的大中型企业家、在生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人员、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管理人员等三类犯罪嫌疑人,在他们认罪服法的情况下依法从宽处理。严惩“三种罪犯”。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国家和企业利益,造成重特大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等三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处理。四是依法办好群体性事件中的刑事犯罪案件。市检察院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佛山市乡村群体性事件专题调研报告》,提出对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坚持依法慎重处理原则,通过办案维护社会稳定。先后起诉了顺德区群体性事件中犯罪案件的24名犯罪嫌疑人、禅城区“9·15”事件中聚众闹事和打砸、烧毁警车案件的5名犯罪嫌疑人。

【检察业务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探索改革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提高。一是深化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南海区检察院主动与区工商联沟通,共同成立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联络小组,并采取召开座谈会、编发法制宣传读本、邀请民营企业家旁听职务侵占案的开庭审理等形式,积极为发展民营经济服务。二是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等三类案件的监督评议工作。全市共评议案件23件,其中,人民监督员同意原拟处理意见的21件,不同意的2件,把好办案质量关。2007年9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的第一个任期届满。至年底,换届工作已经完成。三是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市检察院修改完善了《检察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建立检察委员评议考核制度,对全市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检察委员会议案议事、业务指导、办案监督、改革决策等方面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办案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推动检察改革、促进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检察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坚持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2007年,共有12个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一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佛山政法人精神”讨论和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从加强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提高整体决策能力等四个方面入手,狠抓领导班子建设。2007年,全市两级院共提拔任用领导班子成员15名。8月,省检察院巡视组经过近一个月的巡视检查,对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很好的评价。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的先进理念为指导,通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陶冶了检察干警的道德情操,激励了检察干警的艰苦奋斗精神,促进了检察业务和队伍的发展提高。12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检察文化建设活动月”活动,内容包括十七大精神专题讲座、职务犯罪侦查理论研讨会、体育运动会、文学座谈会、书画作品比赛、摄影作品比赛和文艺晚会等。市检察院、南海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以《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为依据,按照“巩固、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基层院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及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推动基层院各项工作全面、稳定、健康发展。其中,顺德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