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及《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佛发〔2018〕2号)的精神,加快实施我市基础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打造佛山市“大城名师”,提高佛山教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根据《佛山市基础教育“强师工程”行动计划(2017—2020年)》(佛府办函〔2017〕866号),制定《佛山市基础教育“大城名师”选拔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反馈我局。
电子邮件:411967714@qq.com
电话:83205066
佛山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