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义务兵安置
从被批准退出现役后的三十天内,持部队退伍介绍信、退伍证、党(团)关系介绍信(非党团员除外),到安置地的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报到。
退役士兵报到后,凭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到接收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复员士官安置
从被批准退出现役后的三十天内,持部队退伍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党(团)关系介绍信(非党团员除外),到安置地的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报到。
退役士兵报到后,凭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到接收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转业士官安置
在转业当年规定的时间内,持省民政厅签发的接收安置通知书、部队开具的士官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和士官退出现役证、党(团)关系介绍信(非党团员除外),到安置地的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报到。
转业士官报到后,凭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到接收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复员干部接收
在复员当年规定的时间内,持省民政厅开具的《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到安置地的市(区)民政局安置科(优抚安置股)报到。凭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