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
工伤职工登记 |
办事依据 |
1、《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
办理条件 |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被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各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30天内向社保经办机构递交工伤事故报告书。 |
提交材料 |
工伤事故报告书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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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联系电话 |
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具体可点击http://www.fssi.gov.cn/zwgk/lxfs/查询) |
办理地点 |
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具体可点击http://www.fssi.gov.cn/zwgk/lxfs/查询) |
办公时间 |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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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申报 |
不提供 |
结果查询 |
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