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居民医保申报下月开始,个人缴费503元/人

来源: 发表时间: 【字号:大 中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收藏本页面链接

  注意,别错过时间!2018年度居民医保的申报期是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参保缴费期为11月~12月。佛山市社保局昨天发布,2018年度居民参加基本医疗缴费标准为1468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03元/人。

  10月启动居民医保申报

  市社保局发布,我市即将开展2018年度(2018年1月~12月)居民身份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业务申报期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参保缴费期为11月~12月,各区业务申报期和缴费期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略有不同。其中,各区申报时间:禅城、三水区为10月16日~11月20日,南海区为10月10日~11月20日,顺德区为10月16日~11月15日,高明区为10月12日~11月12日。

  今年,市社保局推出网上申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便民新模式,在上述各区的业务申请期间,居民参保人通过居民医保网上申报系统,即可申报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具体申报指引将在节后发布,请各位参保人留意佛山社保信息网、“佛山社保”官方微信。

  今年可通过医保账户缴费

  以往,基本医保年度申报只能通过一般账户或社保卡里的金融账户扣费。市社保局发布,从今年起,参保人可选择通过社保卡里的医保账户扣缴医保费,因此,职工参保人的个账余额也可用于扣缴。

  居民身份参保人实行终身缴费,并按年缴费,其参保年限不累计计算。

  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在提供扣费账户时,须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医保费。其中选择医保账户扣费的,可通过社保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机、行政服务中心的“市民之窗”、佛山社保信息网、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及银行柜台等途径查询余额。

  跨区门诊待遇10月可申报

  在佛山市范围内,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并从次年1月1日起生效。

  按我市相关规定要求,一个自然年度只能选择一个区享受普通门诊医保待遇,如没有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都将默认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市社保局昨天发布,职工参保人2018年度跨区享受门诊待遇的申报期为10月20日至12月25日,请参保人或参保单位按时申报。